湖南女子被困故障电梯试图脱困时坠井身亡,家属:已得到相应赔偿
2026年06月23日 13:54
新京报讯(记者左琳)湖南女子被困故障电梯试图脱困时坠井身亡一事有了新进展。6月23日,坠亡女子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责任最终由物业及维保公司承担,家属已得到相应赔偿。
新京报此前报道,6月10日下午5点左右,49岁的黄女士与女儿回家,搭乘电梯期间,电梯突然出现故障,下坠到一楼与二楼之间。受困居民呼救后,小区保安用钥匙打开了电梯门,电梯距离一楼地面约1米高,但保安没搬梯子,也没告知居民轿厢和地面之间有高度差。
第一位居民跳下后,用消防柜搭在轿厢和地面之间当桥梁,然而铁皮太薄,没能承受住第二位跳下去的黄女士,黄女士掉下电梯井,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街道办事处等介入处理,黄女士家属与物业进行多轮协商。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安全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编辑 彭冲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