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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家长在自助餐厅吃饭,宝宝椅餐盘突然脱落,4岁女儿正面栽下,摔成颈椎反弓;家长:不讹人,只想要一个态度


速读:2024年8月28日,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一、某中餐厅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某、文某各项损失439363.80元(扣除已支付的300000元后)。
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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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3:4

9月11日晚,张女士一家12人到杭州万象城雍容荟自助餐厅给长辈过生日,消费6980元还充值了一万元。当晚7点40分左右,四岁多的女儿正靠在宝宝椅餐盘上吃饭, 餐盘 突然整个脱落,孩子毫无防备地从正面栽下去,脖子撞到餐桌边缘的棱角,当场痛哭,颈部迅速肿起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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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家长在 自助餐厅 吃饭, 宝宝 椅餐盘突然脱落,4岁女儿正面栽下

CT显示,孩子寰枢关节左右间隙欠对称、颈椎反弓,采访时脖子上仍戴着颈托。事发后,餐厅起初认为是孩子反复用腿顶椅、家长未系安全带,属监管不当;张女士看完监控再去碰店内餐椅,却发现明显松动,轻轻一掰就掉。她还录下对比视频:自己体重120斤,对家里同款宝宝椅怎么拔、怎么掰、坐上去砸都不掉,质疑店内 餐椅 质量有问题。记者现场看到,宝宝椅背后贴着“使用时需系安全带”的提示,张女士也承认自己图省事、按惯性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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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的女儿摔成颈椎反弓

她的诉求并不高:让店方给孩子道个歉、赔个小红包表个态,哪怕十块钱,要的是态度,消费了这么多,犯不着讹人,可这事被拖了很久。

经媒体介入,餐厅店长承认,事故发生在店内、餐厅负主要责任,等孩子复查结束后协商处理:除保险费用外,另行补偿1000元红包,并购买水果等慰问品。张女士表示接受。餐厅同时称已上报公司,后续将更换一批质量更好的宝宝椅。

来源:ZMG-1818黄金眼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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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带5岁女儿和未满1岁儿子用餐 女儿坠亡餐厅赔74万

孩子在餐厅就餐时因意外事故受伤或身亡,餐厅是否应担责、监护人是否也应担责?

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一则相关的参考案例:李某、文某诉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某中餐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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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网站截图

女童在餐厅包间玩耍

不慎从木质推窗坠亡

案情显示,2024年某日,文某邀请同学到某中餐厅(以下简称某中餐厅)二楼包间内用餐,文某携带其女儿李某甲(系化名,当时5周岁)与儿子李某乙(系化名,未满1周岁)一同前往。李某甲站在卡座沙发上背靠窗台玩耍时,不慎从该包间的木质推窗坠落到一楼大厅,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该中餐厅向李某(李某甲之父)支付人民币300000元(币种下同)。李某、文某以某中餐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及提示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中餐厅赔偿二原告女儿李某甲死亡的各项损失费用850913.80元。

该中餐厅辩称:事发当天,文某独自一人携带两个小孩,本身就难以照料,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导致小孩跌落,应负全部责任;某中餐厅在小孩坠落后及时呼叫救护车到医院治疗,已尽到救助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仅愿意支付50000元以内的人道主义赔偿。

窗户未装防护栏未贴警示

餐厅被判赔偿近74万元

经现场勘察,该包间位于餐厅二楼,距离一楼大厅地面高约6米,包间面积仅6平方米,包间居中陈设一张大 餐桌 ,除进门外其余三面靠墙均设卡座沙发环绕餐桌。进门正对墙壁上有三扇木制推窗,卡座沙发靠背上沿距窗台高度约13cm,窗户上未安装防护栏。包间内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2024年8月28日,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一、某中餐厅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某、文某各项损失439363.80元(扣除已支付的300000元后);二、驳回李某、文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某中餐厅提起上诉。

主题:餐厅|宝宝椅|张女士|4岁女儿正面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