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
2026年08月15日 05:55
今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法典是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法者,治之端也。”生态环境法典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科学理念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把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原则、重大部署、重大要求以法典化的方式确认下来,实现了党的生态文明主张与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同时,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单行法“各自为战”的局面,构建了“一盘棋”的治理格局,对生态领域法律体系进行了系统性的“升级换代”。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生态环境法典一方面用最严密法治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压实各类主体生态 环保 责任,着力解决实践中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另一方面把绿色低碳发展、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把生态环境法典的条文落实在绿水青山间,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有力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典”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坚持依法行政,把法典精神、法典内容贯穿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全过程。各级执法、司法部门要吃透法典制度要义,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既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也要把握好监管与服务的平衡,引导企业主动开展绿色转型,为绿色低碳发展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做好配套衔接,让法典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照法典要求,及时开展地方性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破除区域、部门壁垒,把生态环境法典的条文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举措,因地制宜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实践路径。
强化普法宣传,凝聚全社会共治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借助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讲清法典规定的权利义务,让法典走进工厂企业、社区乡村,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让每个人都成为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
彰显大国智慧,为全球生态保护注入新动能。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中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编纂施行世界上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积极回应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全球生态治理挑战,充分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
生态兴则文明兴。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是高水平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的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法典实施的根本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持加 强生 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依法治理,苦干实干,定能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铺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亮丽画卷。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