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小区“一刀切”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地库律师:侵犯业主停车使用权
小区车库不让新能源汽车进出,即使是自家车位也不行?9月6日,福建南平某小区居民张先生向封面新闻反映,自己花钱购得小区地下人防车位20年使用权,已经停放新能源汽车近两年。但前不久,小区发布了“禁止新能源汽车驶入地下车库”的通知,让他陷入“买了车位却不能停车”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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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向物业公司发出通知,新能源汽车禁止出入小区地库。受访者供图
居民反映:
花钱买车位使用权,却不能停车
张先生所居住的小区为南平市新城中心一期·帝景国际小区,于2009年建成交付。“我在当年就购置了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20年使用权,现在还没到期。”张先生说,小区住户有超700家,但地下车库车位仅有100余个,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地面的公共停车位上。
2024年9月,他购入新能源汽车,此后便正常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近日,小区物业突然通知张先生“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出地下车库,已停放的新能源汽车需在10日内移出”。
张先生表示,该通知来源于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8月29日小区业委会发给小区飞扬物业的《通知》,“为保障本小区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全体业主表决,《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地下车库及禁止在地库安装充电桩的决定》已获通过(参与表决659户,同意615户)。”
《通知》明确写道,要求物业在车库入口设置禁行标识,做好车辆引导管理;禁止电动汽车驶入地下车库;禁止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及充电设施;并在收到通知10日内,将车库现有新能源汽车移出。
“我这个车子去所有酒店地库都能停,而且很多酒店的地库还配套充电桩。周边的小区也都能停新能源车进地库,就唯独这个小区不让停。”张先生很不解,自己虽然使用新能源汽车,但并未在车位旁安装充电桩,只是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上,“地库还有另一位开新能源汽车的业主,整个地库就我们两家用新能源汽车。”
事发后,张先生找到小区物业方了解不能停放的原因,物业回复称“怕爆炸”。他又通过12345热线反映了该情况,得到的回复是“如存有异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处理”。
“当初购买车位使用权的协议中,也没有约定车位禁止停放新能源汽车。”张先生认为,即便出于安全考量,也不能直接剥夺自己花钱取得的车位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