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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新规:挂专用号牌,平台设定不得“超速”并禁止推荐逆行路线


速读: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和居住建筑; 办法明确,新购置用于快递、外卖服务且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须符合2024年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并列入北京市产品目录。 已认定的经营者应为车辆出具服务活动说明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据此办理专用号牌登记。 车辆停止用于快递外卖服务的,须在停用之日起30日内变更普通号牌。
2026年07月30日 11:28

IT之家 7 月 30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 30 日(今天)报道,北京市商务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北京市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市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实行全链条规范化管理。

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新规明确,用于快递、外卖服务的电动自行车须登记并悬挂专用号牌,实行“专车专用”;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和居住建筑;平台企业须优化算法,不得推荐逆行、禁行等违法路线。

IT之家从报道中获悉,新规将于 8 月 1 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平台经营者应合理设定配送时间、路线,充分考虑交通安全, 以平均时速不超过法定最高时速计算服务时间,不得推荐逆行、禁行等违法路线。 平台须依法履行算法备案,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动态优化规则,保障骑手安全文明驾驶。同时,经营者须建立从业人车核验机制,开工前核验车辆及人员信息,不合格车辆须更换后再上岗。

办法明确,新购置用于快递、外卖服务且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须符合 2024 年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并列入北京市产品目录。禁止拼装、改装、加装影响安全性能的部件,电池、充电器须符合国标,车辆需有唯一性编码。已用于快递外卖的车辆需定期检测制动、电池等关键部件,检测结果纳入档案,不合格车辆须更换或淘汰。

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并悬挂专用号牌。 已认定的经营者应为车辆出具服务活动说明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据此办理专用号牌登记 。个人名下车辆转用于快递外卖的,须提交合法来源承诺书并交验车辆。 车辆停止用于快递外卖服务的,须在停用之日起 30 日内变更普通号牌。车辆连续 12 个月无服务记录的,视为停用。

办法对充电和停放作出严格规定: 严禁在建筑公共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停放充电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须进行安全性评估,未通过评估的应当停用。有条件的单位应建设集中停放充电设施。

在监管方面,北京市邮政管理、商务、公安交管、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网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将依法查处涉 牌 、 闯 灯、逆行、醉酒骑行等违法行为 ,并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抄告信息。针对安全隐患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经营者,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鼓励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自律规范,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同时,鼓励经营者为从业人员统一配发合规车辆、推行共享换电模式,并配备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下一步,北京将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向安全化、规范化、高质量化转型,通过制度化约束、规范化管理、常态化监管,实现交通安全治理与行业健康发展双向赋能,构建起“政府监管、平台主责、骑手自律、行业自治”的多方协同治理格局。

主题:外卖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