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优化存量项目预售管理,有序推行现房销售
成都:优化存量项目预售管理,有序推行现房销售
2026年10月26日 21:51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10月26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出让公告的土地,有序推行现房销售。
明确商品住房预售条件要求
《意见》提出,优化存量项目预售管理。2026年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部分取得)的商品住房项目,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项目范围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范围界定。
规范新增项目预售条件。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工程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封顶标准为单体预售楼栋顶层顶板浇筑完成。
支持开发过程中项目平稳过渡。2026年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已公告)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执行新的预售政策;为保持市场供需平稳,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评估风险确保能够按时建成交付的,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情况下,报成都市住建部门和市规自部门备案后,2027年12月31日前仍可按成都市原有预售条件申请预售。项目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实施预售资金监管,设定重点监管额度,重点监管额度要覆盖项目全部剩余 工程建设 费用,保障项目竣工验收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支持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盘活。2026年8月28日(含)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超期未开发、已停工滞建历史遗留问题等项目,盘活时经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评估风险、集体研究决策,在2028年12月31日前,报成都市住建部门和市规自部门备案后,可按原预售条件执行。
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
《意见》提出,持续推进新出让土地现房销售。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出让公告的土地,有序推行现房销售。实行现房销售的,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向社会公开现房销售相关信息;公告中未明确销售方式的,销售方式由 房地产开发 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自主确定。
强化现房销售备案管理。现房销售前, 房地产开发 企业应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将现房销售方案、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和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意见书等报市县住建部门备案。现房销售的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形。
推行现房销售定金制。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 房地产开发 企业应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向市县住建部门书面明确现售意向。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可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收取不超过房屋总价5%的定金。 房地产 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定金合同。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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