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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人遇难!专家:瓦斯爆炸几乎不存在“黄金救援期”


速读:从瓦斯爆炸事故的灾害演化规律来看,这种伤亡扩大的机制是什么? 胡千庭:瓦斯爆炸事故的救援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救援存在较大区别。
中国新闻周刊

2026-05-23 18:4

·中国新闻周刊官方网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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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19时29分,山西省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截至发稿,事故已造成90人遇难。

事故发生的 山西 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通洲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址为沁源县沁河镇上庄村,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

山西通洲煤焦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该集团成立于1995年2月,注册资本2亿元,是集原煤开采、洗煤、炼焦、化工、旅游开发、物流、三产服务为一体的民营企业。现已形成了依托煤、延伸煤、发展煤、超越煤的煤—焦—化—电—气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产业格局,资产总额100亿元。

在 煤矿 安全被多次整顿、监测技术已日趋成熟的今天,一家年产能超百万吨、理论上拥有完善预警系统的成熟煤矿,为何依然无法阻止 瓦斯爆炸 ?重庆大学资源与安全学院教授、“预防煤矿瓦斯动力灾害基础研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胡千庭对《中国新闻周刊》指出,这起重大矿难打破了近十年来煤矿安全生产相对平稳的预期,未来需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的技术和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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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19时35分,山西省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图/视觉中国

瓦斯爆炸没有明显的“黄金救援期”

《中国新闻周刊》:事故通报显示,井下当班作业人员有247人,这在年产能120万吨的高瓦斯矿井中是否为异常的人员配置?从瓦斯灾害防治的技术原理来看,这种人员规模对通风系统和瓦斯监测会带来什么样的压力?

胡千庭: 根据现行的煤矿安全管理规定,井下作业人员数量需要综合考量 矿井 规模、自然灾害条件以及防灾工程的复杂程度。

人员规模会在两个维度上放大事故后果。其一是统计学意义上的直接相关性,即井下人员基数越大,在同等事故烈度下的伤亡绝对数必然越高;其二是空间分布的风险叠加,如果大量人员集中在有限的作业区域,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冲击波和有毒有害气体的致死半径内会包含更多的作业人员,造成群死群伤的概率显著上升。

从技术层面分析。按照规范,井下人员不仅包括采煤工人,还应包括从事瓦斯抽采、防灭火工程、防治水工程等防灾措施的专业人员。依据矿井灾害风险的高低,有一个合理配置的问题。如果防灾工程人员的比例不足,则说明安全工程的投入可能存在结构性缺陷。

《中国新闻周刊》:目前死亡人数呈现递增态势,从最初的个位数逐步上升至90人。从瓦斯爆炸事故的灾害演化规律来看,这种伤亡扩大的机制是什么?次生灾害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胡千庭: 这里需要澄清一个认知误区。数字上的“递增”并非灾害在持续恶化,而是搜救进度的体现。瓦斯爆炸事故的致死机制具有即时性特征,能够在初期逃生的人员会迅速升井,而数小时后仍未脱险的人员,其生还概率比较小。

瓦斯爆炸的致死机制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爆炸冲击波产生的机械性损伤,包括高压气流的直接冲击和抛掷物的二次打击;第二种是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的急性中毒,一氧化碳作为剧毒气体,在密闭空间内达到致死浓度的时间极短;第三种是缺氧窒息,爆炸消耗了大量氧气,并破坏了通风系统,导致氧气浓度骤降。

次生灾害会显著扩大伤亡范围。如果煤尘参与爆炸,会形成所谓“瓦斯—煤尘复合爆炸”,其爆炸能量可达单纯瓦斯爆炸的数倍,波及范围也会成倍扩大。

此外,爆炸引发的巷道坍塌会形成堵塞,将部分人员困在井下。即使这些被困人员在爆炸中幸存,由于自救器的有效时间通常只有几十分钟,在通风系统完全瘫痪、一氧化碳浓度持续维持在致死水平的环境下,长时间存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唯一的例外是那些恰好处于井下压缩空气供给点附近的人员,他们可以依靠压缩空气维持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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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涉事煤矿

《中国新闻周刊》:瓦斯爆炸发生后是否存在黄金 救援期 ?井下救援面临的最大技术挑战是什么?

胡千庭: 瓦斯爆炸事故的救援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救援存在较大区别。地震救援的核心是物理性解困,被困者如果未受致命伤且有氧气供给,可以存活数日。但瓦斯爆炸事故中,致死因素是即时性的化学性损伤和机械性损伤,传统意义上的“黄金救援期”不明显。如果人员在爆炸发生后的短时间内未能脱险,已经遇难的可能性较大。

救援的最大技术挑战在于防止次生爆炸。爆炸会在井下留下大量明火和高温点,而瓦斯会持续从煤层中涌出,通风系统又已被破坏无法有效排出瓦斯,这就形成了“瓦斯—火源”随时可能再次碰头的高危态势。因此救援的第一要务是火源控制,必须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侦测火点位置并实施灭火。只有在火源得到有效控制、井下瓦斯浓度被稀释到安全阈值以下之后,大规模搜救才能展开。这个过程往往需要数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这也是为什么被困人员的存活率较低。

预警系统为何失灵?

《中国新闻周刊》:在历次重特大瓦斯事故中,预警失效是一个反复出现的现象。从技术系统的可靠性角度分析,这种失效的症结在哪里?

胡千庭: 我认为,是技术层面的成熟度与现场执行层面的可靠性之间出现了脱节。从纯技术角度评估,当前的瓦斯监测技术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成熟度。以瓦斯浓度传感器为例,早期采用催化元件的传感器需要每周标定一次以保证精度,而现在主流的传感器技术可以将标定周期延长至半年甚至一年,测量精度和稳定性都有了质的飞跃。

在制度设计层面,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瓦斯监测预警体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井下采掘作业的情况下,瓦斯浓度正常情况下不能超过1%,而瓦斯爆炸的阈值是5%到16%,这有一定的安全区间。一旦超限,系统会自动报警,监测数据也会实时传输到属地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理论上监管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瓦斯超限情况并介入处置。

但任何技术最终都要靠人来执行,其中可能存在人为规避监管的因素。比如,有的企业没有将传感器挂在规定位置,而是直接把它甩到一个有新风系统的风筒里面去。风筒里永远不可能超限,数据传上去也是安全的假数据。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放置,或者不愿意采集真实数据,技术再好也没办法发挥作用。

归根结底,技术的有效性最终取决于人的执行意愿。当企业的安全理念缺失,没有处理好安全生产和企业效益的关系,技术再先进也无法自动转化为安全保障。这正是我们面临的核心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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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截图

《中国新闻周刊》:该矿在2025年曾因“猴车急停保护失效”和“顶板无补强支护”被行政处罚。从安全管理的系统性视角来看,这些违规行为与最终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之间,是否存在着内在因果逻辑?

胡千庭: 从技术分类来看,猴车急停失效属于机电运输系统的隐患,顶板无补强支护属于顶板管理的隐患,瓦斯爆炸则属于瓦斯治理的隐患,三者分属不同的事故类型。但它们共同指向更深层的问题:该企业在安全管理的制度执行上存在系统性隐患。

“推进矿山‘少人化’”

《中国新闻周刊》:按照现行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并实施行政处罚后,企业应当进行整改,监管部门应当跟踪督促整改落实。但从此次事故来看,这个闭环显然没有形成。问题出在哪里?

胡千庭: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三级监管体制,并且强调属地化管理原则。理论上,行政处罚只是监管手段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要确保企业将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按照规定,实施处罚的监管部门有责任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确认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外部监管无论多么严格,都无法替代企业的内生安全动力。如果企业仅仅是把应付检查、应付处罚作为一项“成本”,那么再严格的外部监管都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

《中国新闻周刊》:你提到企业内生安全动力不足的问题,是什么导致部分企业在安全投入上的动力缺失?

胡千庭: 从成本端来看,煤矿的安全投入是一个相当大的数字。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灾害程度,安全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差异很大。对于高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等高风险矿井,安全成本可能达到每吨煤20—30元,占总成本的20%—30%。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允许将每吨煤最高50元的安全费用作为税前抵扣项目。即使是条件较好的低瓦斯矿井,安全成本也需要每吨煤10—15元。

但从收益端来看,安全投入与直接经济效益是不挂钩的。企业在面临经济压力时,可能会产生一种侥幸心理:“是不是我少投入一点,或者不按规范做,只要碰运气,今天不出事,我也能把煤采出来赚到钱?”

另外,去年整体煤炭市场形势不佳,多数煤矿企业面临亏损或微利的困境。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可能试图通过提高产量来摊薄固定成本,同时压缩包括安全投入在内的变动成本。

《中国新闻周刊》:山西作为产煤大省,近年来的安全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面对这种大型企业,为什么依然无法杜绝瓦斯爆炸事故?

胡千庭: 坦白说,这起重特大事故,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因为经过这些年的治理,全国已经有近十年没有出过这么大的煤矿事故了。正因为事故少了,部分从业者可能产生了一种乐观的错觉,认为煤矿安全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其实安全问题永远没有止境。

目前的破局方向是通过技术手段来避免一些管理漏洞,我们需要研发出更多的“傻瓜型”技术——比如你不按规定放置传感器,系统不仅能识别,还能立刻强制断电报警。

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矿山的“少人化”甚至“无人化”。在采煤、掘进、钻孔等高危工作面,尽可能用机器替代人。逻辑很简单:如果井下没有人或者人很少,即使发生事故,伤亡也会大幅降低。

目前公开资料显示,全国有超过1000处矿井在往这个方向推进。但这需要一个过程,完全的“无人化”在当前阶段还不现实。煤层地质条件千变万化,设备故障、地质突变等特殊情况仍需人工干预。因此,现阶段更现实的目标是“少人化”,即在正常工况下实现远程控制和自动运行,在异常工况下由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处置。这也需要设备可靠性达到极高的水平。

另一方面,南北方矿井也存在差异。北方矿井多数煤层赋存条件较好,厚度大、倾角小、地质构造简单,而且瓦斯含量相对较低,有些甚至是低瓦斯或无瓦斯矿井。这种条件下,设备运行的环境相对可控,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的技术难度较小。但南方矿井情况完全不同,煤层倾角大,瓦斯含量往往比北方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还伴有复杂地质灾害。

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众对安全的期望值会不断提高,这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一个动态提升的安全治理机制。当重特大事故长时间没有发生时,企业、监管部门甚至学术界都不能产生“问题已经解决”的错觉,认为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已经足够,这种心态是极其危险的。

记者:李沁桦

编辑:徐天

主题:瓦斯爆炸|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周刊》|“黄金救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