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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传输商业性通信短信息的,应当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通信短信息告知通信短信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通信短信息接收方拒绝接收商业性通信短信息设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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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短信“未经同意不得发送”,我国《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今起正式施行2026年05月01日16:48IT之家IT之家5月1日消息,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我国《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于今天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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