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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立法破冰,权责归位是关键


速读:自动驾驶是资金与技术双密集型产业,高昂的研发成本和潜在的巨额赔偿风险,将使那些技术积淀不足、资金实力薄弱的企业望而却步或被迫离场,行业资源将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推动产业格局优化。 在人工智能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的今天,自动驾驶技术已从科幻愿景加速驶向现实路面。 顺应我国自动驾驶汽车产业迅速发展形势,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中设立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规定国家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有序、规范上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行驶。 修订草案不仅定义了自动驾驶,更明确规定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及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仍按非自动驾驶汽车管理。
自动驾驶立法破冰,权责归位是关键 _ 东方财富网

自动驾驶立法破冰,权责归位是关键

2026年08月27日 07:1

  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顺应我国自动驾驶 汽车 产业迅速发展形势,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中设立了“自动驾驶 汽车 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规定国家支持自动驾驶 汽车 安全、有序、规范上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行驶。

  在 人工智能 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的今天,自动驾驶技术已从科幻愿景加速驶向现实路面。

  但围绕自动驾驶相关话题,不同群体之间的争论也从未平息,突出表现在市场上关于“自动驾驶”与“辅助驾驶”的概念混淆不清,部分车企在营销中又往往夸大辅助驾驶功能,导致车主误将车辆当成自动驾驶来用,不仅酿成无法挽回的惨剧,也留下了责任划分的争议。

  此次修法的核心亮点,在于明确了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级高度自动驾驶在激活状态下发生违法行为的处理主体,即由汽车生产或进口企业“兜底”。

  这一规定直击当前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的痛点。在L3、L4场景下,人类驾驶员的角色逐渐向监管者甚至乘客转变,将法律责任适时赋予掌握核心控制权的技术提供方,才是权责对等精神的体现。法律上的这一变革等于为高阶自动驾驶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扫清了最大障碍。

  修订草案不仅定义了自动驾驶,更明确规定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及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仍按非自动驾驶汽车管理。系统接管期间由车企负责,人工驾驶期间由司机负责,法律划下的这条清晰界限将倒逼车企规范市场宣传,停止“画大饼”式的营销。同时也有利于强化驾驶人的安全意识,确保其在辅助驾驶模式下始终保持对车辆的掌控。

  就全行业而言,这次立法犹如一场“及时雨”。当前针对高阶自动驾驶技术,消费者不敢用,企业不敢承诺,保险不敢定价,核心症结就是权责不明。现在,国家法律层面确立了全国统一的责任规则,将极大增强消费者对自动驾驶技术的信任感,大幅提升使用意愿,进而推动技术进步与迭代。

  对于车企,厘清责任宛如猛药,但也是一块试金石。

  一方面,这将倒逼车企提升技术安全与系统冗余。一旦成为责任主体,车企在算法迭代、感知精度、决策逻辑以及应对极端路况的“长尾”问题上,必须投入更多资源进行打磨。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企业将不得不建立更为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数据回溯机制,推动技术向更安全、更成熟的方向发展。

  另一方面,这也将加速行业洗牌。自动驾驶是资金与技术双密集型产业,高昂的研发成本和潜在的巨额赔偿风险,将使那些技术积淀不足、资金实力薄弱的企业望而却步或被迫离场,行业资源将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推动产业格局优化。

  当然,立法只是开始。站在消费者立场,事故发生时,判定车辆属于什么样的状态几乎完全仰赖车企提供的数据,那么如何确保数据真实、完整与不可篡改,自然令人关切。另外,在L3级人机共驾的接管瞬间,若系统发出提示后驾驶员未来得及反应,责任如何划分?诸如此类的问题或许需要进一步明确。

  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潮流势不可挡,对此只能顺应,此次修法的“破冰”意义不言而喻。有理由相信,随着技术的飞速进步和法律的日趋完善,一个更加安全、高效、有序的智能交通新时代正向我们驶来。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主题:权责归位是关键|新股|基金|美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