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90元榴莲“仅退款”千里讨公道,商家“程大叔”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女子伪造变霉图片被行拘7日;对于是否提起诉讼,要看对方的认错态度

2026-05-15 13:3
5月7日,河南濮阳一销售冷冻榴莲果肉商家称遭山东德州一买家恶意“仅退款”,两次驱车1600公里赴山东德州维权,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5月15日,商家“程大叔”发视频公布 行政处罚 结果:现查明违法行为人于2026年4月26日花费190.71元自商家处购买冷冻 榴莲 肉,后伪造榴莲肉霉变图片,向商家提供虚假反馈,骗取全额退款。依法对嫌疑人处于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违法所得190.71元予以追缴。
此外,对于是否提起诉讼,“ 程大叔 ”表示要看对方的认错态度。
据央视网,网购“仅退款”服务,原本是电商平台为了优化消费者购物体验而推出的一项服务,省去了生鲜易腐等特殊商品的退货流程,但最近河南濮阳程先生的一次“仅退款”遭遇引起了全网关注,为了证明自己的货物没有问题,他不惜来回奔波1600多公里,只是为了向买家讨要个说法。
商家卖榴莲,发货才2天,就被买家以“发霉变质”为由,直接申请平台仅退款。
卖家 程先生: 她的售后类型是退款,然后留言是“商品未开已经变质,黑黢黢的,长霉菌了”。她是在10时48分申请的退款,然后10时53分就直接退掉了,中间只有5分钟,很快。
可商家程先生越看越不对劲,买家发来的变质榴莲照片,怎么看都不像是自家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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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发来的变质榴莲照片
卖家 程先生: 还没有找到问题,她就已经仅退款成功了,然后就开始说我们服务态度不好,已经吃坏肚子在医院,辱骂我们,再进一步要求提供视频的时候,她已经把我们拉黑掉了。
咽不下这口气的他,自驾从河南濮阳赶到山东德州,想找买家把自己的货拿回来核实清楚。结果买家却说,榴莲早就扔了。
卖家 程先生: 我过去想拿回我的货。如果是我的产品问题,我就赔偿道歉。如果说不是我的问题,我希望她把货给我,并给我道歉,但是没有协商成功。
据卖家程先生称,多次协商无果后,他选择了报警,当地警方迅速立案调查。5月8日,买家袁某某因虚构事实骗取退款,被行政拘留。为了这次维权,程先生来回奔波1600多公里,共计花费了5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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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翻找垃圾箱
卖家 程先生: 我们也不是说非得和别人死磕,主要是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态度好以后不要做这种不好的事情了,其实我感觉我自己跑到这也是无所谓的。最终的目的就是这个事情能惩前毖后。
“仅退款”5分钟审核通过
而卖家申诉难
在程先生的遭遇中,记者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在整个仅退款的过程中,仅仅是买家上传图片发起退款,5分钟后平台审核通过,退款成功,在程先生看来,这速度有些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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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仅退款理由
卖家 程先生: 反正我们还没反应过来,钱就已经退过去了。因为我们不是平台,我们不知道平台的具体机制。
程先生第一次和平台因仅退款问题进行沟通是在4月28日,当天上午10时48分,买家以榴莲发霉变质为由申请仅退款,5分钟后,平台审核通过了仅退款申请。程先生向平台提出申诉被拒绝。
直到5月10日,程先生再次向平台提请复议,而在之前的5月8日,买家袁某某已经被警方认定为虚构事实骗取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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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发布视频截图
卖家 程先生: 我今天在平台上进行了复议,但是以失败告终,最后我联系人工客服,那边说需要等最终结果出来之后才能进行处理,目前让我等待。
第二天,5月11日,电商平台工作人员联系上了程先生,这一次,平台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同意将货款退还给他。
程先生认为,平台当时没有认真核实买家上传图片的真实性。
平台工作人员表示,以后会对榴莲,尤其是生鲜这块的商品,尽可能地提升识别能力,尽可能地去避免或者减少这类事情的发生。
整治“仅退款”乱象
多项条款提供监管依据
今年2月1日,《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于网络平台交易的多种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平台该如何正确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多项条款为整治网络交易恶意“仅退款”乱象提供明确监管依据。其中,第二十七条明确: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损害其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明确了平台处理售后纠纷需保障商家申辩权与举证权,合理分配双方举证责任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根据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采取对其权益有负面影响的措施的,应当告知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平台规则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设置便捷的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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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释疑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蔡睿: 归根到底的核心问题,买家到底享不享有这样的一种合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就取决于这个商品是不是真的存在问题。
当“仅退款”遭遇恶意退款,有网民提出是不是干脆“取消仅退款功能”,法学专家给出理性建议:“仅退款”功能的设立初衷,是优化小额消费维权、提升交易效率,不应简单“一刀切”,而应通过规则优化、责任压实、技术升级,实现买卖双方权益平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蔡睿: 平台在提供这样的一些格式合同文本的时候,首先就要明确,这种仅退款,它适用的场景是什么?同时加强相关审核、过程的管控来减少不诚信的行为,减少恶意欺诈商家的行为出现。
恶意“仅退款”数额巨大
追刑责
以电商平台上的“仅退款”服务,进行恶意薅羊毛非法牟利的案例并不鲜见,《法治在线》就曾多次报道过相关案件,一些薅羊毛者因诈骗或干扰经营而获刑。
在《法治在线》报道过的案例中,买家陈某在三年内恶意退款2700余次,波及900多家店铺,严重扰乱商家正常经营秩序,最终获刑一年六个月。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浙江宁波一起判例中,被告人王某利用多个账号虚假下单7000余单,申请仅退款后截留商品转卖,涉案金额64万余元,最终获刑十年六个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蔡睿: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首先会构成不当得利。除此之外,他可能还会涉及一些行政的处罚,如果数额特别巨大,达到了法定的诈骗罪标准的话,那么可能还会涉及相应的刑事责任。
遭遇恶意仅退款,电商商家该如何维权?此前《法治在线》就曾曝光这样一起案例:商家于女士售卖毛绒玩具后,买家谎称商品有质量问题申请退款,实则用AI 伪造 问题图片碰瓷索赔。好在于女士及时向平台申诉,最终成功维权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