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块屏的责任讲清楚:艾比森董事长丁彦辉《关于散装屏争议致行业同仁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行业同仁、合作伙伴、客户朋友:
近日,我把没有整机认证的LED显示屏比作“散装酒”,引起了一些讨论。有人赞同,有人批评,也有人问:你是不是在否定其他厂家?是不是想用品牌和认证给别人设门槛?这些问题,我应该正面回答。比喻是我提出的,把意思讲清楚,也是我的责任。
先把我的主张说清楚:显示屏可以由不同企业分工制造,可以分模块交付,可以由经销商、集成商在内的渠道完成安装。但是,交到客户手里的产品,必须有与实际配置相符的安全验证,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依法属于强制认证范围的,必须完成认证。这个要求适用于所有企业,首先也适用于艾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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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装模式与系统责任
LED显示行业本来就是专业分工的行业。灯珠、驱动、模组、电源、控制系统、箱体、配电和安装,各有各的技术。规范的企业和渠道熟悉现场、了解客户需求,能够把产品变成解决方案。这种能力值得尊重。
我所质疑的,是把“能点亮”当成“可以交付”,把“电源有认证”当成“整机有认证”,把“出了问题我来修”当成“交付前不必验证”。 客户买的不是一堆零部件,而是一套能够在约定环境下安全、稳定运行的显示系统 。客户没有义务替我们做系统设计,也不应在使用中替我们发现本可以提前识别的危险。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电源、一根线、一个接头,单独看都可能合格。但是,把它们装到一起,接头会不会发热?箱体里的热量能不能散出去?整块屏的供电和接地是否可靠?整块屏是否经过长周期的老化测试?是否进行了严苛环境下的安全验证?这些问题,不会因为零件各自合格,就自动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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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底线必须遵守
国内首先要遵守《产品质量法》。生产者对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者有进货检查验收等义务;产品应满足适用的安全要求和明示的质量条件。
CCC,也就是通常说的“3C”,是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规定,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须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户内使用的LED电子显示屏,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中“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界定的,属于强制认证范围,必须依法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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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尚未覆盖 不等于风险不存在
有人问:既然某些户外显示产品不在这项CCC管理范围内,为什么还要谈系统验证?我的回答是:某项制度尚未覆盖,不等于危险不存在。缺少专门的强制认证安排,说明制度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不对产品安全负责。
法律规定可以有适用范围,危险却不会因此消失 。电线太细会发热,接头松动可能起火,绝缘和接地不好可能造成触电,电路设计不合理可能干扰周围的电子设备。这些问题,不会因为屏装在户外,或者暂时没有专门的认证要求,就停止发生。
户外往往还多了一层风险。雨水可能造成漏电,日晒和高温影响散热,雷电可能损坏设备,大风考验整块屏和支撑结构是否牢靠。模组用的是低压电,也不等于没有危险,大电流通过接触不良的接头,仍可能造成过热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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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不能等出了事再补
做显示屏,点亮只是开始。客户真正需要的,是今天能用,明天能用,在约定的使用条件下长期放心地用。我们把屏交到客户手里,也就把自己的设计、制造和交付能力交到了客户手里。
有些问题,客户很难看出来。电源保护够不够,线材选得对不对,屏里面散热好不好,安装是否牢靠,这些都需要专业判断。 正因为客户看不出来,我们才更有责任在交付前把它们做好。不能把客户不懂,当成省去验证的理由。
老化测试应该做,安全验证也应该做。屏亮了几天没有故障,不代表所有风险都已经排除。产品在正常情况下能工作,在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下有没有必要的保护,同样要弄清楚。
一块屏装在商场、学校、体育场或者街道旁,影响的不只是买屏的人。附近的人有没有受到眩光影响,夜间会不会扰民,会不会干扰交通,也要考虑。屏越大、位置越高、周围人越多,越不能掉以轻心。
我们不能承诺任何产品永远不出故障。但我们应当把能够提前识别的风险尽量排除,把必要的保护做好,把出了问题怎样处理安排清楚。这才是对客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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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要算客户的长期账
客户买屏,首先看到的是报价。我们做产品,还要替客户想一想:这块屏以后每天用多少电,要用多少年,维修和维护要花多少钱。买的时候便宜,用起来昂贵,未必是客户真正需要的实惠。
一块大屏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连续使用多年,省下来的电费不是小数目。节能做好了,客户的使用成本会降低,社会的能源消耗也会减少。这件事值得行业认真做,不能只停留在宣传里。
国内已有《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对符合范围的LED一体化显示终端提出了要求 。属于适用范围的,就应该按要求执行。对于尚未被这项标准覆盖的显示产品,也应该主动把用电情况测清楚、告诉客户。
说自己的产品“节能60%”,就要说明跟什么产品比,在什么条件下比。同样的亮度、同样的画面、同样的使用条件,比较才有意义。如果一块屏调暗了,另一块屏正常显示,这样比较出来的节能,客户用了以后不会认可。
靠改进器件、设计和控制,让客户在获得同样显示效果的时候少用电,是技术进步。降低显示效果,或者省掉必要的散热和保护,不能算作有价值的节能。亮度随环境合理调整,夜间按要求运行,也是把产品用好的重要部分。
艾比森讲诚信,节能这件事也要讲诚信。参数怎么来的,节省多少电,客户能不能验证,都应该说清楚。不能把一个好听的数字写进宣传,把实际的电费留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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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要对实际交付负责
认证为什么重要?因为客户不能把一块屏拆开,逐个判断它是不是安全。认证让产品接受规定的检验,也让客户有据可查。该取得的认证没有取得,不能靠一句“我们有经验”来替代。
有了证书,也要把证书对应的产品交给客户。送检时用的是一套配置,交货时换成另一套,关键部件变了却不按要求处理,认证的意义就落空了。零部件的证书不能充当整机的证书,拿其他型号的证书来证明眼前这块屏,同样不负责任。
在国外做市场,对这一点会有更直接的认识。 欧盟要求制造商对最终产品的符合性负责,即使零部件已有CE标志,最终产品仍需按适用要求完成符合性评价。责任不能停在零部件供应商那里。
美国对适用FCC规则的设备,也有相应的电磁骚扰管理和设备授权要求。但FCC不能替代电气安全的证明。不同要求解决不同问题,客户需要什么保障,我们就应当把对应的工作做好。
参考国外制度,不是把国外规定当成国内法律,而是帮助我们看清一个道理: 整套设备可能产生的风险,需要从整套设备来判断。 户内已经采用的安全要求,也值得户外产品研究借鉴,再根据雨水、高温、雷电等使用条件做好相应验证。
没有专门强制认证覆盖的地方,更考验企业的自觉。法律尚未要求取得某一张证书,不等于客户不需要安全。我们不能等制度把每一种风险都列清楚,才开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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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要为客户创造价值
有人担心,谈安全、谈认证,会不会变成品牌企业给小厂家设定的门槛?我认为,要求应该围绕产品和客户的需要来定,适用于谁,就由谁执行。规范经营、认真验证、对交付负责的渠道伙伴,应该得到尊重,也应该有充分的竞争机会。
安全验证确实需要投入。但这些投入,是为了减少客户使用中的风险。行业应该努力提高效率,降低重复验证的成本,让规范经营更容易,而不是把本应承担的成本省下来,让客户承担后果。
我支持竞 争。通过设计改进、生产效率和供应链管理,把产品做好、把成本降下来,是企业的本事。客户愿意为怎样的产品付多少钱,应该由市场选择。但是,不能省去必要的验证和保护,再把低价当成全部的竞争力。
客户也不必只听我们怎么讲。 谁生产,谁交付,谁负责;该有的认证有没有,安全经过什么验证;节能的依据是什么,出了问题谁来处理。这些问题问清楚,产品的价值就会看得更清楚。
我们一直讲“诚信、感恩、负责任”。 诚信,是参数真实、承诺真实;感恩,是珍惜客户把项目交给我们的信任;负责任,是把该做的工作做在前面,把该承担的责任承担起来。这些要求首先约束艾比森自己。
我提出这个问题,是希望行业把交付前的验证和质量保障做得更扎实。客户信任的是我们共同做出来的LED显示产品,任何一个环节忽视安全,都可能损害这份信任。
屏可以分模块制造,可以由多家企业协作完成;必要的验证不能省,法定的认证不能绕,最终的责任不能散。希望这次讨论能推动大家把这些事情做得更好。感谢各位的批评、讨论与监督。
艾比森 丁彦辉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