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后,男子起诉女友,要求退还彩礼和分娩费

2026-04-18 22:1
·中国新闻周刊官方网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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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产后被男方要求退还分娩费”的视频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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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网传视频截图
家住安徽的李捷(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24年2月,她通过相亲与在上海工作的陈明(化名)相识,同年11月确定恋爱关系。2025年2月, 李捷 怀孕,“五一”时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
李捷称,临近生产前,陈明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将结束关系。她说,此前双方曾就辞职问题沟通,对方同意给她两至三年的过渡期,在她拒绝辞职后,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
2025年10月,李捷在上海生产。产后第五天,双方因孩子落户等问题再次发生争执。李捷称,因自己剖宫产术后伤口未愈、身体虚弱,不想当下争论此事,家人在劝解过程中又被对方责骂,她便随父母返回安徽坐月子。
李捷说,产后半个月时,陈明表示要向法院起诉,要求自己返还彩礼、“三金”等。“以为他不会真的去,毕竟孩子那么小”,但二十多天后法院联系了自己,表示陈明不同意调解。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立案后,分别于同年12月26日和2026年1月15日开庭审理,后于2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载明,婚前,陈明给付李捷 彩礼 66000元,转账22590元,自行备注为“ 三金 ”, 另有金手镯一只。2025年10月,双方非婚生子出生。孩子出生后不久,双方因感情不和及诸多家庭矛盾彻底分居,孩子随男方生活。李捷因精神压力过大,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法院将本案定性为同居关系纠纷,争议焦点集中于彩礼返还、非婚生子女抚养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法院对彩礼性质作出认定: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由男方家庭依照当地习俗向女方家庭给付的数额较大的财物。结合该笔款项由亲属于婚礼前夕以大额转账方式支付的时间节点与支付背景,本院认定66000元确属彩礼性质。关于三金款22590元及价值16378元的金手镯,其支付时间亦处于婚礼筹备期间,金额符合本地婚俗惯例,且与彩礼给付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应一并纳入彩礼范畴。综上,涉案彩礼总额为104968元。
法院同时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综合考虑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共同生活及孕育子女状况、双方过错等因素予以裁量。
具体到本案,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按习俗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近一年且孕育一子。彩礼款项在婚礼筹备及生育过程中必然有所消耗。且未登记结婚系工作、经济观念多重矛盾所致,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综合全案情节,彩礼按50%比例返还为宜。鉴于首饰类物品或存在损耗或难以返还原物,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最终判令李捷返还彩礼款52484元。
相比彩礼返还,更令李捷难以接受的是,案件审理期间,陈明又提出主张,要她支付一半的 分娩费 、月嫂费及奶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