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知识产权保护与中医药传统知识合理利用,这场研讨会值得关注
4 月 23 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分别在第一法庭、第二法庭同时开庭,公开审理“水蛭中药饮片”标准专利侵权案和“冬虫夏草”基因专利侵权案,两场庭审分别聚焦中药标准与专利权保护的关系、涉传统中药材基因序列专利的保护范围等热点问题。
庭审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组织召开“中医药传承创新与现代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座谈会。会议主要讨论如何合理确定现代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中医药传统知识合理利用的边界,如何协调处理好中药标准与专利权保护的关系,如何更好实现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等议题。
图为座谈会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郃中林介绍,法庭成立 7 年多来,共受理案件 2.51 万余件,审结 2.35 万余件。法庭积极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在激励保障科技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法庭将秉持有利于权利取得和保护的司法理念,结合中医药的创新规律和特点,妥善处理好传承利用和创新发展的关系,积极营造有利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朱理介绍,法庭立足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时代需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准确把握中医药创新特点,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完善中医药领域专利审查规则和侵权判断标准,以精细化、可操作的裁判规则为中医药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不断满足中医药专利保护需求。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展开热烈讨论。与会代表认为,中医药文化具有医疗价值和文化属性,如何在传承、共享、普惠大众的基础上明确申请专利边界、加强专利保护、处理好公共标准普惠性与专利技术排他性的关系,需要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加强协同共治。有产业界代表建议人民法院加强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加大侵权惩治力度,加强典型案例引领,让真创新得到真保护,保障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家建议人民法院平衡好中药标准与专利权保护的关系,妥善处理中医药公共标准利益与私人知识产权权益冲突,持续加强与药品监管部门常态化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助力中医药传承创新与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本次公开审理两起涉中药专利侵权上诉案并召开座谈会,既是人民法院精准回应中医药产业司法需求的具体实践,也是通过统一裁判标准、明晰法律边界,以高质量司法护航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行政部门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负责人和研究员、专家学者等现场旁听庭审并参加专题座谈会。(本报记者 姜旭)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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