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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后小伙租豪车凌晨发生事故担全责车辆未投车损险,被判赔17.5万元


速读:2023年1月10日,涉事兰博基尼的车主唐某与金某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处理车辆出租事宜,金某每月支付唐某1.1万元。
2026年10月10日 10:27

浙江一名00后小伙吴某,以日租金1600元的价格租赁了一辆兰博基尼。次日凌晨,吴某驾驶这辆兰博基尼时发生事故致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全责。

经查,涉事兰博基尼未投保车损险。事后,车主将小伙起诉到法院索赔损失。10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日前就本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吴某支付车主修车损失以及租车收益损失共计17.5万元。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00后小伙租豪车凌晨发生事故

交警认定其负全责

判决文书显示,吴某,男,2001年6月出生。本案开庭时,吴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2023年1月10日,涉事兰博基尼的车主唐某与金某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处理车辆出租事宜,金某每月支付唐某1.1万元。同年3月17日,胡某以日租金900元的价格从金某手中承租兰博基尼。3月18日,吴某又以日租金1600元的价格与胡某签订《租车合同》,使用至2023年3月20日17时收回。合同约定,吴某应承担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有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等。

事故在次日凌晨发生。2023年3月19日3时45分许,吴某驾驶兰博基尼在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由东往西行驶至马园路交叉路口附近时,与该处的机非隔离栏及同方向行驶至该处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

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金某向胡某出具《承诺书》载明,因其将涉事兰博基尼车辆出租发生交通事故,承诺不追究胡某的车辆维修费用、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事后,涉事车辆被送至某维修店维修,维修清单载明:维修费用共计511310元。2023年9月14日,车主的配偶向维修店汇款160000元。2023年12月7日,车主委托保险公司评估车损,支出评估费用15000元。车主自述在2025年4月左右以260000元左右的价格变卖了兰博基尼。

涉事车辆未购车损险

小伙被判赔17.5万元

事后,车主唐某将吴某、胡某起诉到法院,索赔车辆维修费511310元、租赁费用损失77600元以及赔偿鉴定费损失15000元,请求判令胡某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事发前,涉事车辆有投保交强险以及商业保险,投保险种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乘客),但未投保机动车车辆损失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吴某驾驶原告所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原告主张的相关损失,维修清单仅证明该维修店确定案涉车辆进行维修的价格,但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支出511310元维修费用、案涉车辆残值及其变卖价格的相应证据,根据现有证据,原告是否产生160000元维修费用之外的其他损失及损失的具体数额无法确定,且依据合同约定,吴某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外的损失,现原告未投保车辆损失险,故原告诉请被告吴某依照该维修清单赔偿其车辆维修费用,不予支持。不过,原告作为车辆所有权人维修该车辆实际支出160000元,诉请吴某赔偿,予以支持。

对于原告因案涉车辆损坏产生的租赁费用损失,酌定由吴某赔偿其租赁费用损失15000元。原告对案涉车辆损失进行评估支出的费用并非其因维权支出的必要费用,不予支持。此外,金某作为经原告授权、有权处理案涉车辆索赔或追偿问题的人员,向胡某出具《承诺书》承诺不就本次事故向胡某追偿,胡某无需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吴某赔偿原告相关修车损失以及租车收益损失共计17.5万元。

审核 冯玲玲

主题:车辆|兰博基尼|涉事兰博基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