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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赔款5800万元成“拖累”,江山控股预计上半年亏损扩大营收六年间缩水逾八成


速读:公开资料显示,江山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大型投资集团,2014年公司大举进入太阳能发电行业。
官司赔款5800万元成“拖累”,江山控股预计上半年亏损扩大 营收六年间缩水逾八成 _ 东方财富网

官司赔款5800万元成“拖累”,江山控股预计上半年亏损扩大 营收六年间缩水逾八成

2026年08月14日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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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山控股 (00295.HK)8月14日发布盈利警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润亏损同比扩大。

  公告显示,根据对集团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内”)未经审核 综合 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 集团预期期内将录得亏损净额介于约人民币4000万元至人民币5000万元,而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亏损净额约人民币1462.6万元。

   江山控股 表示,集团期内的预期亏损净额增加主要由以下各项因素结合产生: 一是诉讼产生的赔偿开支增加约人民币5800万元;二是应占联营公司利润增加约人民币1900万元;此外毛利减少约人民币500万元。

  据 江山控股 此前披露的诉讼相关公告,事关公司出售附属公司事项。

  该公告显示,于2020年10月22日,江山控股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江山永泰与买方及第二间项目公司订立第二份协议,据此,江山永泰同意出售第二批销售股权。作为第二次出售事项完成的其中一项先决条件,第二间项目公司已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纳入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相关补贴”)。第二份协议项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而第二次出售事项已于2021年12月7日完成。

   于2024年11月,第二间项目公司针对江山永泰提起法律诉讼,要求支付截至2025年4月按第二份协议约定尚未收到的相关补贴,连同相关违约金及税项,合计约人民币6100万元。

  于2025年12月26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判令江山永泰支付相关补贴连同违约金及税项约人民币5790万元。 江山永泰就有关判决提出上诉。于2026年6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并维持一审判决,而该判决现已生效并具有约束力(“二审判决”)。鉴于第二间项目公司未来仍有可能收到相关补贴,江山永泰已对有关申索提出再审申请。

  上述公告显示,经江山控股就二审判决的潜在影响作出内部审慎评估后,集团预期将于今年上半年未经审核简明 综合 财务报表中计入因诉讼而产生的额外赔偿约人民币579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江山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大型投资集团,2014年公司大举进入 太阳能 发电行业。同时,江山控股以清洁能源业务为基础,积极开展产融结合,通过参股、收购和发起等多种方式,拓展 银行 、融资 租赁 、互联网小额贷款、私募基金、商业保理、 资产管理 等业务。

  Choice数据显示, 目前江山控股已自2019年起连续7年归母净利润亏损,与此同时,营收自2019年的20.80亿元持续下滑至去年全年的3.214亿元,六年间缩水约84.5%。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主题:基金|美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