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
速读:消费类网联摄像头是指消费者个人或组织购买、使用,为个人或组织提供音视频信息采集和处理服务、具有互联网联网功能的独立摄像头。
三部门印发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2026-06-1910:33:29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记者6月19日消息(记者冀文超)记者19日获悉,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印发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
央广网记者6月19日消息(记者 冀文超)记者19日获悉,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印发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规则明确,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有效期为3年,对应的网络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为基础级、增强级、领先级三个级别,相应的标识等级分别用一星、二星、三星表示。
规则适用于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的备案和使用。消费类网联摄像头是指消费者个人或组织购买、使用,为个人或组织提供音视频信息采集和处理服务、具有互联网联网功能的独立摄像头。不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的摄像头。
规则规定,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包括产品生产者名称、产品规格型号、网络安全能力等级、网络安全标识有效期、检测实验室名称、依据的国家标准或技术文件编号、备案信息码等内容。
规则指出,基础级要求产品网络安全能力达到基本的网络安全水平,增强级要求产品网络安全能力达到同类产品先进水平,领先级要求产品网络安全能力达到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同时,规则对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也提出了要求,如查阅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相关文档,确认是否明确规定敏感个人信息脱敏处理的范围、方式及相关技术标准;对消费类网联摄像头进行实际操作测试,模拟正常拍摄场景,查看实时预览、录制存储的视频内容,验证是否对敏感个人信息进行了脱敏处理;核查视频存储文件及传输过程中的数据,确认脱敏处理后的视频数据在存储、传输环节,敏感个人信息仍处于脱敏状态,未出现脱敏失效、敏感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