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子公司经营,越秀资本拟拆借百亿元资金同步开展关联借款、内部资助
赋能子公司经营,越秀资本拟拆借百亿元资金同步开展关联借款、内部资助
2026年06月14日 10:3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6月12日晚间,广州 越秀资本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越秀资本 ”或“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两大资金拆借事项,一方面旗下两家控股子公司拟合计向集团关联方借款40亿元,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借款定价市场化公允合规,公司经营独立性不受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及下属越秀 租赁 拟向下属三家控股合营子公司,合计提供65亿元财务借款支持业务拓展。
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并与越秀集团签署借款协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向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并与广州越企签署借款协议。 借款期限均为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借款额度有效期均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公告称,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广州资产及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推动业务发展。 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仍具备独立经营能力。
公告透露,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156,051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借款本息最高发生额为71,451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交易金额为80,100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披露,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借款,同意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 租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 租赁 ”)向其控股子公司江苏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250,000万元的借款,同意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的借款。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持有越秀产业投资60.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越企持有越秀产业投资40.00%股权。越秀租赁分别持有江苏越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65.00%股权,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江苏越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35.00%股权。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秀租赁及浙江越秀租赁均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本次拟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借款、越秀租赁拟向江苏越秀租赁及浙江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均构成财务资助,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借款不影响公司及越秀租赁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公告表示, 本次公司向越秀产业投资提供借款,越秀租赁向江苏越秀租赁和浙江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可以支持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秀租赁、浙江越秀租赁正常业务拓展需求。越秀产业投资、江苏越秀租赁及浙江越秀租赁均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盈利情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亦无重大影响。
此前,6月11日晚间, 越秀资本 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与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 越秀交通基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交通”)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越动 新能源 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动 新能源 ”)共同投资设立广州越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为准,以下简称“ 新能源 科技公司”),加码新能源基础设施领域投资。
公告显示,本次新设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8.70亿元,三方股东均以自有现金出资。其中越秀集团认缴出资3.48亿元,持股比例为40%;广州越秀资本认缴出资2.61亿元,持股比例为30%;越动新能源认缴出资2.61亿元,持股比例为30%。越秀集团为本次新设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新设公司将纳入越秀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据披露,新设的新能源科技公司将重点拓展风电、储能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新型 电力 系统建设项目投资,源网荷储一体化(含算电协同)项目投资,对新能源领域制造商、技术商的股权投资等业务。此外,针对本次拟设 立新能源 科技公司事宜,越秀资本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做出保证,在越秀集团作为越秀资本控股股东期间,新能源科技公司(含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如有)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越秀资本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越秀资本是广州市国资委实控的地方国有金控上市平台,2000年登陆深交所,2016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转型为 金融控股 平台,2022年正式更名。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形成新能源项目运营、绿色租赁、产业基金投资、产业链直投的多层次布局。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