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法院执行司法拍卖锦龙股份控股股东400万股进入拍卖公示阶段竞买人受让半年内不得减持
上海浦东法院执行司法拍卖 锦龙股份控股股东400万股进入拍卖公示阶段 竞买人受让半年内不得减持
2026年10月18日 23:48

10月18日晚间,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锦龙股份 ”或“公司”)发布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函告,新世纪公司所持 锦龙股份 4000000股股份将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拍卖时间定于2026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8日,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45%,本次拍卖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表示本次拍卖预计不会改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也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披露,公司当日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函告,获悉新世纪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前,新世纪公司持有公司132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9%,股份来源为通过协议转让及参与非公开发行取得,所持129950000股股份被质押、所持37809174股股份被冻结、所持2550000股股份被轮候冻结。
本次拟被司法拍卖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5%,不属于限售股,拍卖时间为2026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8日,拍卖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拍卖原因为司法执行。上述司法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冻结,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请关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新世纪公司、朱凤廉、杨志茂合计持股212110504股,占公司总股本23.67%,本次累计被拍卖数量4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5%。
本次拍卖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监管规则,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本次拍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拍卖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方面,8月16日, 锦龙股份 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49亿元,同比下降16.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4.89万元,同比下降88.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41.90万元。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