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保险女业务员建立“不正当关系”后,广西一男子投千万保险,其妻要求全额退保

“想你!”——阿国与阿丽的微信聊天内容言语暧昧。这些内容被阿国的妻子阿珍看到后,阿珍情绪激动,抛下2岁女儿离家出走。彼时,阿丽是某保险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的业务员,比阿国小8岁。
为此,阿国不停给阿珍写道歉信,承认聊天内容有些出格,但没有进一步“行动”——
“我真的没有对那女的做过什么。”
“外面的风景再好,也比不上我们家重要,也不比我们夫妻感情重要!” ▲道歉信
道歉信过后,仍未奏效,阿国又和阿珍“约法三章”:交出财政权;房子加上老婆名字;每周末、节假日陪老婆和娃仔;尊重家人说话。
紧攥着丈夫写下的“保证书”,出走一个月后,阿珍终于回家。她以为,从此便攥住了夫妻安然的未来。
“现在看来,从写保证书开始,他就在骗我。”8月12日,阿珍把这些内容摊在红星新闻记者面前时,目光呆滞,有气无力。阿珍发现,丈夫最后还是和阿丽偷偷在一起,并赠与她约90万元。此外,丈夫还通过阿丽所在的保险公司投入上千万元购买保险。而在此期间,阿丽亦从业务员晋升为营业部经理。
阿珍焦虑地说:“对外,我要防‘第三者’侵入家庭、分走财产;对内,我又担心老公立场不坚定,还奢望与‘第三者’继续下去。”
“截至事发,我老公已缴纳保费超500万元。没钱时,他甚至通过贷款来缴保费。”阿珍对此出离了愤怒。
目前,柳州当地法院已认定阿丽和阿国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并判令阿丽返还约90万元的不当赠与。如今的核心在于:建立在不正当交往关系基础上的上千万元投保,还正当吗?
01
攥紧了保证书
却握不住彼此未来
50岁的阿珍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今年8月中旬,在广西柳州,她抱着一摞材料找到红星新闻记者。随后,从贴身处,她掏出一个塑料袋,层层拆开后,是两张泛黄的信笺,上面是2017年阿国先后给她写下的“保证书”——也就是开头提及的道歉信和“约法三章”。
落款日期显示,道歉信写于2017年3月16日。“约法三章”写于2017年4月29日,“约法三章”的五点内容,阿国还重抄了三遍,以示决心。 ▲阿国重抄了三遍“约法三章”
这一切,源于2017年初阿珍无意间发现丈夫和阿丽“特别”的聊天。她未曾料到,此后7年多里,丈夫还是和阿丽偷偷保持联系。再次暴露,源于2024年下半年,阿珍在柳州市中医院生病住院。办理出院手续时,阿珍发现自己可以报销4000多元。
“我为什么可以报销?”阿珍追问阿国:“你是不是偷偷给我买保险了?”阿国不再隐瞒:“买了。”阿珍顿感五味杂陈,“他一定还和那个女保险员偷偷联系。”那一刻,仿佛又将阿珍带回7年前的场景。
趁丈夫睡觉,阿珍打开他的手机,顿时气得发抖、瘫坐在地:
2017年8月16日,阿国向微信名备注为“叉车林德”的人转账520元;2017年8月28日(七夕节),阿国又向“叉车林德”发送微信红包13.14元,同日,微信名为“天道酬勤”的人向阿国发送微信红包52.99元;2020年5月8日,阿国向“叉车林德”微信转款两笔520元;2020年9月16日,“天道酬勤”向阿国发送微信红包5.20元……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25年12月12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微信名为“叉车林德”、“天道酬勤”的人,均指向保险员阿丽。法院查明,在2021年和2023年阿国生日当天,阿丽也通过微信分别向阿国发送520元和52.99元。
除上述暧昧数字的转账金额外,还有其他较大金额通过微信和银行卡转账。阿珍起诉时称,其统计发现,2017年至2024年,丈夫向阿丽转账金额为350多万元。此后,阿珍以此为诉请金额,通过城中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阿丽返还该金额。不过,阿丽声称,根据阿珍提供的流水统计,实际金额应为332余万元。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阿丽不承认自身和阿国有不正当交往关系,称“微信聊天中,几笔特殊转账,并不能证明双方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但阿国承认,他和阿丽在一起期间,开房达180多次。
公安机关调取的监控视频显示,2024年9月20日中午12时09分、12时12分,阿国和阿丽先后出现在柳州市某酒店,两个小时后,阿丽和阿国分别于14时30分、14时46分依次离开。对此,阿国承认两人当天开了房。一审时,阿丽称,当日是阿国约其到酒店沟通保险业务及汽车运输经营事宜,当时,她“只是在酒店走廊与阿国进行面谈,结束后就离开了,并未进入房间”。
阿珍指出,当天阿国和阿丽入住的房间,恰好位于酒店走廊尽头,如果他们在走廊面谈,视频会拍摄到。事实是,“阿国与阿丽确有进入酒店客房,阿丽亦予认可,但主张双方系商谈业务。”此案进入二审时,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这样陈述。
“法律上有哪一条说不允许我们去酒店谈业务的?”今年8月,阿丽告诉红星新闻,“说我和阿国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这是他们的猜测,是主观臆断,要讲究证据。”
将阿丽告上法院,阿珍的诉讼请求之一是:要求阿丽返还其丈夫阿国赠与其350多万元,理由是“阿丽常年与阿国保持不正当关系,阿国滥用夫妻共同财产给阿丽转账、进行财产赠与,这是有悖公序良俗的,阿丽不应当因不正当的交往而获利”。
此外,阿珍还将阿丽的丈夫阿阳诉上法庭,理由是:阿阳和阿丽是夫妻关系,被告阿丽基于情人关系获得很多赠与款项也用于他们夫妻共同生活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阿阳应对阿丽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的支付责任。
02
从名誉权到赠与合同纠纷
被确定的“不正当交往关系”
发现丈夫和阿丽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后,阿珍情绪失控。2024年底及2025年初,阿珍本人或与阿国的姐姐等人一道,前往阿丽就职的保险公司、居住小区,散发传单、用大喇叭循环播放“小三”“知三当三”等内容。为此,阿丽以名誉受到侵权纠纷为由,将阿珍等人诉至法院。
城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25)桂0202民初3825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阿珍及阿国姐姐因此曾被当地派出所处以行政处罚。不过,法院认定,阿珍等人在阿丽居住小区发放传单时,被保安及时制止并将传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