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职工董事与公司不存劳动关系,荣盛石化被责令改正,当事人火速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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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8月13日电 13日晚间,荣盛石化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浙江证监局称,经查,荣盛石化现任职工董事俞凤娣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职工董事任职条件。
上述情形导致荣盛石化董事会成员中无公司职工代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18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荣盛石化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荣盛石化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及时整改,同时将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荣盛石化称,经核查,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的效力。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后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日常经营运作,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荣盛石化公告,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收到公司职工董事俞凤娣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整改需要,俞凤娣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务及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的委员职务。 辞去前述职务后,俞凤娣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俞凤娣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尽义务及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荣盛石化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有效运作,自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新任职工董事前,俞凤娣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职工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荣盛石化表示,俞凤娣在担任公司职工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董事会决策,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俞凤娣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付出的辛勤努力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天眼查APP显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浙江荣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5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7月14日,荣盛石化披露《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亿元–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0.45%-763.67%。
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13日收盘,荣盛石化收跌2.76%,报12.70元/股,最新市值1269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