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核为抓手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解读《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以考核为抓手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解读《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2026年05月08日 07:02
作者:
●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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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为何出台考核办法?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主要考核哪些内容?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就考核办法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考核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根本在制度保障。202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下,连续7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考核工作“由无到有、由好到优”,成为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有力抓手。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制定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考核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出台考核办法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制度利器,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健全生态 环境治理 体系的重要举措。
问:考核办法对考核工作原则有什么规定?
答: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工作应当遵循的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注重实绩、激励担当,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高对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执行力;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任务设置关键性、引领性考核指标,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三是坚持依规依法、群众认可,严格依照有关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要求,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做到精准科学、客观公正,注重减轻基层负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是坚持考用结合、以考促干,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相关工作落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