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磨损费”凭什么让员工自掏腰包?
“工装磨损费”凭什么让员工自掏腰包?
2026年08月13日 14:04
“隐形扣薪”的本质,是企业把本属于自己的经营成本和管理责任,变着法子转嫁给员工。
乐捐、对赌金、水电费均摊、团建公益金、工装磨损费……职场“隐形”扣薪乱象五花八门。
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某公司设立团建公益金用于集体活动,并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法院依法认定该公司代扣团建公益金的行为构成克扣工资,应向员工吴某返还被扣除的相关工资。记者采访发现,职场“隐形”扣薪乱象大致可以分为“乐捐”“公益金”等变相扣款型,“对赌金”“未达业绩回购”等经营风险转嫁型,“工装磨损费”“水电费均摊”“培训保证金”等成本转嫁型,等等。
乐捐、对赌金、水电费均摊、团建公益金、工装磨损费,名目一个比一个新鲜,花样一个比一个多。表面上看,每笔钱都不算多,几十上百元,但架不住月月扣、年年扣。时间一长,员工到手的收入难免不知不觉打了折扣。这种“隐形扣薪”,单次看似不痛不痒,累积起来却实实在在侵蚀着劳动者的收入。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企业还把这些扣款包装成“公司规定”或者“职场惯例”,好像员工不接受就是不懂规矩、不合群。很多劳动者心里有意见,但又担心影响工作,只能选择接受。可问题是,这些费用究竟该不该由员工承担,不能由企业一句“公司规定”说了算。
先说团建公益金。企业搞团建,是为了凝聚团队、提升士气,最终受益的是谁?是公司。这本就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费用,凭什么让员工自掏腰包?再说工装磨损费,员工穿工装上班是工作需要,而非个人选择。工作服在正常使用中产生的损耗,难道不该计入企业的用工成本吗?
还有那些“乐捐”式的罚款,更值得警惕。表面上是“自愿”,实际上往往是企业借所谓“乐捐”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将经营和管理压力转嫁给劳动者。这样的“乐捐”,很难说是真正出于员工自愿。
我国劳动法对工资支付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法律规定的工资代扣情形有明确边界,什么团建公益金、工装磨损费、乐捐罚款等,不能成为企业随意扣减工资的依据。近年来,法院也审理了不少类似案件,释放出的信号十分明确:企业自行设置缺乏法律依据的扣薪项目,不能成为克扣工资的理由,违法扣除的工资就应当返还。
“隐形扣薪”的本质,是企业把本属于自己的经营成本和管理责任,变着法子转嫁给员工。企业经营有成本,管理有难度,但账不能算到员工头上。员工付出了劳动,就应当获得足额报酬,这是最朴素的道理,也是法律划出的边界。
职场不是企业自家的“自留地”,想怎么来就怎么来。用工管理要有规矩,更要守法律。那些挖空心思在员工工资上做文章的做法,看似精明,实际上既损害劳动者权益,也透支企业自身的用工信誉。五花八门的“职场隐形扣薪”,只能让企业显得“抠抠搜搜”,谁愿意为这样的企业卖力?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