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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评论|从余华“被署名”谈署名权保护


速读:此事引发公众对文学作品署名乱象的关注和讨论。 该事件背后长期存在的署名乱象,不仅严重侵犯原作作者的署名权,也给“被署名”的作者带来无端困扰。 数智时代,作品出版、转载、传播应当厘清版权归属、正本清源,避免“张冠李戴”、以讹传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应当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发表、出版“冒名顶替”作品的报刊社、出版社也难辞其咎。
2026年08月21日 15:06

  张洪波 周友铭

  近日,著名作家余华通过社交平台公开发表声明,再次澄清《家徽》一文并非其作品。此事引发公众对文学作品署名乱象的关注和讨论。其实,早在2017年,余华就曾对此公开做过澄清。该事件背后长期存在的署名乱象,不仅严重侵犯原作作者的署名权,也给“被署名”的作者带来无端困扰。数智时代,作品出版、转载、传播应当厘清版权归属、正本清源,避免“张冠李戴”、以讹传讹。一旦构成对原作者的著作权侵权,图书出版方、传播平台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9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下称文著协)为解决作品集《70周年70位作家70篇小说》的蒙古文版权授权一事,曾先后联系余华与作家胡晨钟,最终核实《家徽》一文作者为胡晨钟,而非余华。

  无独有偶,诸如此类的“张冠李戴”并不少见,如作家冯骥才也曾在自己博客上郑重声明,《大度读人》一文不是他所写。文著协曾处理过几起类似事宜。如受某出版社之托,文著协联系了解作家余光中的文章《写给未来的你》一文的版权事宜,余光中助理明确回复,这篇文章不是余光中的作品。在网络上,关于这篇文章的声明也有很多,文著协经多方联系、核实,最后与这篇文章的真正作者广东作家张梅取得了联系。张梅确认,这篇文章的名称应为《给我未来的孩子》。对此,张梅表示,部分网络社交媒体的传播行为不仅是对余光中的不尊重,也是对她本人著作权的侵权,希望他们能严谨对待,及时改正错误。

  今年上半年,有出版机构委托文著协解决一批教辅图书的选文授权问题,其中署名刘亮程的文章《扫尘(节选)》被作家刘亮程确认为人工智能仿写文。文著协及时通知出版方撤稿。

  “张冠李戴”、冒名顶替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署名权是著作人身权的核心内容,即作者享有表明自身创作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法定权利,只有作者有权决定在作品上署真名,还是笔名、艺名,或者不署名。当下,网络平台、音频媒体、AI内容生成工具频繁出现作品错标、冒用作者姓名等乱象,如将胡晨钟原创散文《家徽》错署为余华,一方面直接割裂作品与真实创作者的身份关联,持续侵害胡晨钟法定署名权;另一方面虚假信息长期大范围传播,对余华造成持续性名誉干扰,损害其公众形象和人格权。

  实践中,还经常有将名家名品直接署上自己名字去发表、出版、网络传播、申报评奖的现象。这种公然故意攫取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冒名顶替行为,已经不是由于媒体、平台疏于审查或技术失误造成的“张冠李戴”,而应当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剽窃”,涉嫌侵犯原作者的版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甚至行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发表、出版“冒名顶替”作品的报刊社、出版社也难辞其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应当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原作者有权要求刊发冒名顶替文章的报刊社、出版社公开赔礼道歉,收回图书,停止侵权,按照国家稿酬标准或权利使用费的2倍至5倍进行经济赔偿。

  国家版权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在法定许可付酬保障机制、使用者的法定付酬义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类型等方面做了科学、系统的设计,受到广大权利人、权利人组织的普遍欢迎,但并未对近年来大众关注的“鉴抄”是否属于“剽窃”,以及“剽窃”的定义和具体类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与原作构成实质性相同或相似是否属于“剽窃”侵权等问题作出回应。“接触+实质性相似”仅仅是司法机关审理“剽窃”纠纷案件的司法裁判规则,尚未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行政执法机关对此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如何根治《家徽》式错误署名持续传播难题,是否需要从制度和裁判规则层面,明确传播者、平台的法律责任,值得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考虑。

  同时,针对此类跨平台、媒介频出的长期错误署名事件,网络内容平台、音频传播载体、人工智能内容服务商应当建立完善的作品权属核验机制,严格规范作品作者信息标注。同时,作品出版和传播机构应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主动甄别作品真实创作来源,尊重每一位创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利,矫正技术获利、权利人受损的权责失衡现状,共同营造尊重原创、规范署名、依法传播的清朗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编辑:刘珊)

主题:作品|冒名顶替|“剽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