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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安徽2家支公司因跨省经营保险业务等被罚,险企为何屡踩跨区红线


速读:值得注意的是,同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公司也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跨省经营保险业务,以及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处以罚款19万元。 据企业预警通数据,2025年以来,共有12家保险机构因“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被罚,其中10份罚单于2025年发布,此次被罚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公司为2026年以来的监管首次相关罚单披露。 其中,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指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但允许在符合原银保监会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共保、经营大型商业保险或统括保单业务,以及利用互联网、电话营销等方式进行跨地区承保。 行业人士指出,保险公司跨省经营保险业务最直接的原因是利益驱动,包括争夺市场份额和保持利润。 中国人寿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
中国人寿安徽2家支公司因跨省经营保险业务等被罚,险企为何屡踩跨区红线 _ 东方财富网

中国人寿安徽2家支公司因跨省经营保险业务等被罚,险企为何屡踩跨区红线

2026年04月17日 09:58

  4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被处罚款18万元。

  同时,相关责任人胡某、卢某刚、张某仓、张某维被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4.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 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公司也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跨省经营保险业务,以及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处以罚款19万元。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对相关责任人张某、宋某军、汪某、黄某武警告并罚款合计4.8万元。

  记者关注到,此前2024年1月, 中国人寿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也曾因编制虚假的文件资料、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9万元。

  据悉,2015年修订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对异地投保的限制。其中,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指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但允许在符合原银保监会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共保、经营大型商业保险或统括保单业务,以及利用互联网、电话营销等方式进行跨地区承保。这一规定旨在保障保险业务的合规性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据企业预警通数据,2025年以来,共有12家保险机构因“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被罚,其中10份罚单于2025年发布,此次被罚的 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公司、 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公司为2026年以来的监管首次相关罚单披露。

  为何涉及“保险机构异地展业”的违规多发?行业人士指出,保险公司跨省经营保险业务最直接的原因是利益驱动,包括争夺市场份额和保持利润。

  不同省份车险、企财险费率/折扣系数、佣金水平差异大,如果某毗邻省市费率低、返佣高,部分业务员为了追求业务佣金而进行跨省抢单操作,例如误导客户填写非真实地址等信息。

  车险在保险公司经营中占据重要地位,直接影响其市场竞争力和利润。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若车险、团险、责任险等红海业务本地饱和、增长乏力,跨省是最快速扩量手段。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可能会通过异地承保压低价格、抢占市场。

  上述人士指出,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机构在追求业务扩张的过程中忽视了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导致跨区域经营等违规现象频发。但这种跨省违规经营行为干扰市场秩序,对保险业稳健发展构成不利影响,这也是对其进行处罚的根本原因。

  行业普遍认为,随着监管部门加大信息化监管的力度,通过 大数据 分析、 人工智能 等技术手段穿透式监管,保险公司这类违规行为将面临严厉打击。这也要求险企要加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从而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

   中国人寿 的前身于1949年10月组建,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肩负中国寿险业探索者和开拓者的重任。2003年12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上市。2007年1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归境内A股上市。

  3月25日,中国人寿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25年,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0.78亿元,同比增长44.1%;2025年,中国人寿总保费首次突破7000亿元,达7298.87亿元,同比增长8.7%;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销售人力63.8万人,规模保持行业首位。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寿官网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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