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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乐优”消化酶经销商被罚45万,类似产品仍靠跨境购进入国内


速读:据客服称,该消化酶适合1岁以上,属于膳食补充剂,成分安全,适合1岁以上有嘴巴酸臭、舌苔厚、食欲不振、睡眠差、腹胀等积食表现的儿童,“咱们是消化酶,消化酶是帮助分解食物的”。 “伴乐优”也是本次报道涉事品牌中,首个因虚假宣传消化酶功效而受罚的品牌。
“伴乐优”消化酶经销商被罚45万,类似产品仍靠跨境购进入国内 _ 东方财富网

“伴乐优”消化酶经销商被罚45万,类似产品仍靠跨境购进入国内

2026年09月02日 07:1

郭铁

  据信用中国信息,宁波伴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售“伴乐优乳糖酶”“伴乐优复配酶制剂”“伴乐优 维生素 D3”,因虚假宣传“激发宝宝自身乳糖酶帮助快速吸收奶营养”“9大消化酶帮助酶解食物吸收更全面”等,近期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5万元。

  今年“3·15”期间,新京报消费研究院在对“伴乐优”“百适滴乐芙安”等5款婴幼儿消化酶产品的调查中发现,这些宣称能够帮助婴幼儿消化各种食物的消化酶产品,实际属性为食品添加剂中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伴乐优”也是本次报道涉事品牌中,首个因虚假宣传消化酶功效而受罚的品牌。

  依照市场监管总局文件,消化酶类产品属于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用于生产加工过程,不得用于消费者直接食用。生产销售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酶制剂,以及在固体饮料、压片糖果、 食用菌 制品、运动营养食品中混合使用酶制剂供消费者食用,均属于违规行为。然而,目前依然有儿童消化酶类产品通过跨境购渠道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伴乐优消化酶等产品涉虚假宣传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0月14日,宁波伴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国外企业采购涉案食品添加剂后,于同年11月30日上架至电商平台上对外销售并宣称,伴乐优乳糖酶“激发宝宝自身乳糖酶帮助快速吸收奶营养”,“即滴即喂”;伴乐优复配酶制剂“9大消化酶帮助酶解食物吸收更全面”、“多维度酶解食物助力营养好吸收”,“本产品参照GB2760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与相应的食品混合均匀使用”;伴乐优 维生素 D3“促进食物中钙吸收”、“新西兰品质管理局质量标准认证”、“帝斯曼明星原料”、“天然羊毛脂提取D3MCT基底油”。

  宁波伴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行政处罚信息。 信用中国截图

  该公司还宣称,涉案3款食品添加剂均经RMP认证、HACCP认证,但无法提供权威证明材料。另查明,涉案产品及宣传、广告内容均已于2026年3月14日从电商平台下架。该公司营业执照住所未经变更登记,擅自在其他地址开展经营。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宁波伴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公司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5万元。

  新京报消费研究院注意到,目前在各大线上平台,已搜索不到“伴乐优”相关店铺及产品。

   监管明确消化酶不能直接食用

  今年“3·15”期间,新京报刊发《添加剂包装成洋品牌“消化酶”,宣称可直接给婴儿吃》报道。在对“伴乐优”“恩博维”“舒元康”“百适滴乐芙安”“素臣味动力”等5款婴幼儿消化酶产品的调查中发现,这些宣称能够帮助婴幼儿消化各种食物的消化酶滴剂,产品实际属性为食品添加剂中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依照法规不应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

  5款消化酶产品,右二为“伴乐优”。 新京报记者郭铁摄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及的“伴乐优复配酶制剂”,产品配料由α-淀粉酶、蛋白酶、木瓜蛋白酶、纤维素酶、胃蛋白酶、脂肪酶、半纤维素酶、菠萝蛋白酶、果胶酶、水、甘油等成分组成,原产国为新西兰,产品类型标注为“食品添加剂(零售)”,宁波伴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总经销商。产品包装上提示的使用范围及使用方法,为“依据GB2760规定的食品类别和使用量,将本品加入到相应的食品中混合均匀使用”。

  经查询,GB 2760为《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依照该标准,伴乐优复配酶制剂标称添加的各种酶,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按照标准要求,加工助剂应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使用时应具有工艺必要性;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终成品之前除去,无法完全除去的,应尽可能降低其残留量,其残留量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不应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

  然而当时在伴乐优旗舰店,该产品却宣称缺少消化酶会导致食物酶解不充分,营养吸收不全面,并列举了宝宝厌食挑食、消化吸收差、发育迟缓、不爱睡觉等婴幼儿“肠胃不好”的场景。称其产品添加了9大消化酶,婴幼儿如有积食、便秘等情况,可在餐后兑入温水服用,也可以加入奶液、辅食中食用。

  新京报消费研究院进一步调查发现,一些品牌商家如怡萃乐、益可劲等,将消化酶产品“包装”成菌酶粉、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多种形式对外出售,涉嫌将加工助剂类的酶制剂当作普通食品原料添加到最终食品中并发挥活性功能作用,触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虚假宣传等问题。部分商家还将复合酶制剂原料更名为“ 综合 果蔬酵素粉”,体现在产品配料表中,以此避开法规监管。

  上述报道刊出后,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已就涉事企业及产品开展调查核实。截至目前,涉事产品均已在相关平台下架,宁波伴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为数不多因销售此类消化酶产品明确受到监管处罚的企业之一。另据天眼查信息,“素臣味动力复配酶制剂”总经销商江西素臣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已进行公司注销。

   跨境购仍能买到儿童消化酶

  2026年4月,市场监管部门正式发文明确,消化酶类产品属于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用于生产加工过程,不得用于消费者直接食用。生产销售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酶制剂,以及在固体饮料、压片糖果、 食用菌 制品、运动营养食品中混合使用酶制剂供消费者食用,均属于违规行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不属于营养强化剂,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宣称此类消化酶为“营养补充剂”,食用后可以改善各类婴幼儿消化问题,属于虚假宣传。

  针对消化酶类产品 食品安全 风险,监管文件明确按照“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 综合 治理行动”要求加强风险排查防控,严厉打击违规生产和销售行为。对于通过一般贸易和 跨境电商 销售的进口消化酶相关产品,海关总署已采取措施在口岸实施拦截检查;同时督促各平台关注消化酶类产品风险,排查清理问题产品,严防平台内经营者“改头换面”重新上架相关产品。

  然而,新京报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消化酶”,依然可以看到相关商品链接,不少产品以跨境购、海淘产品形式出现。

  在某平台Enzymedica海外旗舰店,商家销售的一款美国产“Enzymedica安森每康儿童消化酶咀嚼片”,宣称“宝贝吃的好,成长没烦恼”,专研儿童配方,含蛋白酶、乳糖酶、麦芽糖酶、木聚糖酶等11种复合消化酶,助力食物分解。据客服称,该消化酶适合1岁以上,属于膳食补充剂,成分安全,适合1岁以上有嘴巴酸臭、舌苔厚、食欲不振、睡眠差、腹胀等积食表现的儿童,“咱们是消化酶,消化酶是帮助分解食物的”。

  “Enzymedica安森每康”儿童消化酶咀嚼片商品页面宣传。 电商截图

  英文标签显示,该咀嚼片提供消化酶,帮助身体分解食物成分,如脂肪、纤维、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酶对于营养吸收很重要,可以减少因食用有问题的食物而引起的偶尔胀气、腹胀和消化不适”,适用于4岁以上的儿童,每天随食咀嚼1片。然而,该产品标签同时提示,这些功能声明尚未经过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评估,“本产品不用于诊断、治疗、治愈或预防任何疾病”。

  在upbaby海外旗舰店,一款“upbaby复合消化酶营养液”自称是含有益生菌的复合消化酶,添辅食/转奶“酶”烦恼,在几种益生菌基础上添加了纤维素酶、淀粉酶、脂肪酶等,并称消化酶直接参与蛋白质、脂肪、淀粉等营养物质的消化,改善消化不良。据客服介绍,该消化酶适合半岁以上积食的孩子食用,10岁以下每天一次、每次一条;10岁以上每天两次,每次一条,饭后半小时后直接服用,6盒为一个周期。

  “upbaby复合消化酶营养液”商品页面。 电商截图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表示,若商家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包装”成口服膳食补充剂或营养品,让其在人体消化道内发挥分解食物、助消化的作用,完全违背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不符合我国 食品安全 强制性标准。2026年4月,监管部门已通过内部文件明确,海关对 跨境电商 渠道的消化酶产品采取口岸拦截措施,不再适用普通跨境食品通关规则。更关键的是,多数商家并非对应真实个人订单零散入境,而是批量入关后在境内二次转售,甚至“改头换面”重新包装后作为普通商品公开售卖,突破了 跨境电商 “仅限个人自用、不得境内再次销售”的核心边界,本质是借 跨境通 道规避国内食品监管要求。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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