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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办案人员收取“办案经费”,“2000万元移民诈骗案”重审开庭


速读:被告人张某则提供了2022年5月19日到5月28日期间的100多页的微信群聊天记录,称聊天记录可以证实“被害人”作了虚假陈述,合同签订地、转款地均在深圳。
2026年09月21日 21:06

今年9月15日,时隔两年,曾备受关注的“2000万元移民诈骗案”在湖南湘乡市人民法院重审公开审理。红星新闻记者旁听了此次庭审。庭审焦点仍集中在案件的管辖权和非法证据排除。庭审持续两天后休庭。

2023年7月起,红星新闻持续关注该起移民诈骗案。因涉嫌受贿,参与办案的人员中,湖南省湘乡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易某强被免职,龙洞派出所原所长万某俊因犯受贿罪、贪污罪等被判刑7年。。

2024年4月,湘乡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被告人诈骗罪成立,其中郑某被判14年6个月,张某被判11年6个月。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郑某和张某虚构马来西亚“ 王室成员 ”身份,承诺可以提供新加坡移民服务,骗得被害人信任后,与其签订移民服务协议,先后骗取被害人钱财2000万元。

▲湘乡市人民法院 ▲湘乡市人民法院 2024年9月,因一审程序违法,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被告方再提“管辖权争议”

该案此前的审理过程中,两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曾多次就“管辖权”问题提出质疑,被告人张某还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指该案属民事合同纠纷,不构成刑事案件,且“本案发生地点与湘乡市无任何刑事管辖连接点”,存在管辖权之争。

重审开庭中,被告人郑某提出,本案合同的管辖地、付款地,5名当事人的户籍地、居住地全部与湖南省没有关联。被告人张某则提供了2022年5月19日到5月28日期间的100多页的微信群聊天记录,称聊天记录可以证实“被害人”作了虚假陈述,合同签订地、转款地均在深圳,并不在湘乡市。本案所有过程均在深圳发生,因此不存在“管辖不明”的问题。

2024年4月到8月,该案先后在湘乡市人民法院和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二审以“原审审判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25年5月1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2025 )湘刑辖74号指定管辖决定,指定湘乡市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本案进行审判。此时,湖南省公安厅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还未作出指定管辖。

对此,被告人张某的辩护律师张雪峰认为,这表明,在无管辖权的情况下,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对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原一审、二审审理之前,湘乡市司法机关并未获得指定管辖决定,但湘乡市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先后对本案进行了实体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管辖权必须在审判行为发生之前依法取得,不能在审判完成以后再通过新的指定管辖决定倒推既往审判行为合法。

指定管辖材料显示,2025年6月24日,湖南省公安厅作出湘公( 法 )指管字〔2025〕0006号指定管辖决定,决定由湘潭市公安局管辖;次日,湘潭市公安局又作出潭公 ( 法 ) 指管字〔2025〕0008号决定,决定由湘潭市公安局管辖。此后,到2025年10月31日,湘潭市公安局再次作出潭公 ( 法 ) 指管字〔2025〕0016号指定管辖决定,改由湘乡市公安局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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