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元补偿被判敲诈,获刑半年后改判无罪当事人:已申请423万元国家赔偿

封面新闻
2026-10-10 17:17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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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近日,山东淄博“捉奸补偿被判敲诈勒索案”迎来新进展。外卖骑手路先生2021年在 捉奸 现场收取了妻子出轨对象的2.5万元作为补偿,后被法院判定为 敲诈 勒索并获刑6个月。直至2024年10月案件再审,路先生才被改判为无罪。
今年10月8日,在 无罪 判决满两年、国家赔偿申请时效的最后一天,路先生向 法院 正式递交了423万余元的 国家赔偿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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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先生在代理律师陪同下,向淄博市中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
“其中包含父亲病逝相关赔偿诉求,我坚持写入赔偿申请,告慰父亲洗冤路上的付出。”当事人路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申请赔偿只为给自己和家人讨一个说法。
代理律师介绍,日前,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已出具《接收清单》,确认收到赔偿申请书。
捉奸现场收2.5万元补偿,被判敲诈获刑半年
10月10日,山东淄博街头,35岁的路先生依然在奔波送餐,看起来和以往一样。
送餐间隙,他接受了封面新闻记者的采访。路先生说:“我被判刑了半年,父亲今年刚去世,这个事情对我打击很大,难以恢复正常生活。”
时间回溯到2021年3月28日,做外卖骑手的路先生,发现妻子在孩子上辅导班时疑似出轨,于是他跟踪至酒店。
法院判决书显示,路先生进入房间后,的确发现了妻子与他人的奸情。他用手机拍下视频,并拳打脚踢妻子和出轨对象刘某。随后刘某向路先生提出补偿,并现场转账2.5万元。
可在当年4月,刘某却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遭到路先生的敲诈。在刘某报案后,路先生亲属向其退还2.5万元,刘某也出具了谅解书。
2021年5月7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路先生被刑拘。同年11月2日,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路先生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一审判决后,路先生提出上诉。2022年3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上诉 请求,维持原判。
再审改判无罪,追究情夫诬告未 立案
半年刑期结束,路先生被释放回家后,在父亲帮助下坚持向更高一级法院上诉、申诉,要求还自己一个清白。2023年6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指令淄博市中院再审。
据再审判决书,法院认为,刘某明知女方已结婚,仍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对本案存在重大过错,钱款系其主动补偿;路先生虽有言语施压、打斗,但并无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故意,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此,2024年10月8日,淄博市中院出具《刑事判决书》,撤销此前裁判,改判路先生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