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申报


分类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

本批次指南项目属于“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本次申报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附件1)。
文章

项目

申报单位务必与外方合作机构和人员明确以下几项要求: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就同一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与中方不同申报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其作为外方项目牵头人申报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文章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文章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文章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文章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文章

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文章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
文章

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
文章

港澳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文章

推荐单位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文章

指南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文章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文章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文章

科技部发布“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文章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章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现发布“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文章

工作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文章

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文章

和在研

同时,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的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含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
文章

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的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含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
文章

单位应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文章

单位

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文章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文章

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
文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3日8:00至2026年10月8日16:00。
文章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文章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文章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及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
文章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
文章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
文章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文章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文章

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