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拟调整送货上门规则:诱导用户放代收点也属违规
【亿邦原创】 亿邦动力获悉,日前拼多多发布《送货上门服务条款》更新意见征集公告,拟对现行服务条款进行修订。
送货上门服务是指用户在平台上购买带有“送货上门”服务标识的商品时,商家承诺:如用户下单时填写的详细收货地址在商家承诺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区域内的, 则商家应向用户提供上门履约服务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新规,拼多多拟进一步明确商家及服务人员的履约责任,将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诱导用户将包裹放置于代收点、系统回传送货上门签收类型但实际未完成履约等情形,纳入违约处理范围。同时,平台拟新增对商家注册信息、交易行为及交易数据的查阅、监测和异常核查权限。
在履约责任方面,新版条款明确,商家服务人员包括商家配备的管理人员或客服人员,以及商家自有、委托或合作的实际服务人员,商家须对服务人员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针对具体违规情形,新版条款在原有未提供送货上门服务、超时履约及额外收费等情形之外,新增两类明确规定: 一是商家或服务人员通过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户同意将货物放置于代收点 ; 二是商家或服务人员已在系统中回传属于“送货上门”的签收类型,但实际未完成送货上门,且商家未能证明已提供相应服务。
商家退出服务后的履约义务也得到进一步明确。新版条款规定,对于退出送货上门服务前已产生的相关订单,商家仍须按照约定向用户提供服务。
针对地址不详、地址错误或配送信息不准确等导致无法直接派送的情况,新版条款新增具体处理流程:商家或服务人员应尝试电话联系收货人,经两次联系未果的,应将货物暂存于网点; 暂存超过三日仍无法联系收货 人 的,可以将货物退回。 商家完成联系、暂存及退回义务后,可免于承担该条款规定的10元/单违约赔付责任。
与此相对应,新版条款对部分免责情形进行了调整。旧版条款曾将商品尺寸过大、无法通过单元门、楼道或电梯等配送必经通道,以及天气影响、自然灾害、临时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形,明确列入可免于承担10元/单违约赔付责任的范围。新版则删除了上述两类明确列举的免责情形, 但仍保留特殊地址、商品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理 ,以及用户要求或同意将包裹放置于约定地点等部分免责情形。
赔付标准方面,新版仍维持10元/单的违约赔付金额, 并明确消费者赔付金将以有效期为50年的无门槛平台优惠券形式发放。 平台同时保留从商家及其关联店铺资金中扣划赔付金的权利,并可根据违规情况采取商品降权、下架、禁售、提高店铺保证金标准、限制资金提现乃至终止合作等处理措施。
此外,新版条款新增平台对商家注册信息、交易行为、交易数据和信息的查阅及监测权限。平台可结合用户数据、正常消费习惯、快递物流行业交易习惯及生活常识等因素,综合判断商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同时,平台发现交易行为或数据异常时,可要求商家在指定期限内作出合理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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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家|新版条款|10元/单违约赔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