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男子醉酒后开“智驾”在连霍高速上狂飙,行驶中睡着车辆停下,引发连环追尾事故,被判拘役并罚款


速读:案例1:醉酒后开启“智驾”上高速发生事故。 尽管李某具有自首、全额赔偿事故损失、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但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醉酒后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且因过度依赖智能辅助系统导致车辆违规停车、引发事故,危险性大、主观过错明显,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大风新闻

大风新闻

2026-07-30 19:4

公安部日前明确指出: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搭载的“智驾”系统都不具备“自动驾驶”功能, 驾驶人始终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但仍有驾驶人以身犯险,触犯法律。

7月30日,大河报记者获悉两起案件,两名驾驶人因为过度依赖“智驾”,甚至醉驾驶入高速公路,在行驶中导致事故的发生,最终受到相应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资料图:司机开启自动驾驶后睡觉引发事故)

案例1:醉酒后开启“智驾”上高速发生事故

2025年8月3日,李某与朋友饮酒后,抱着“车有智驾能自己跑”的心态,驾车驶入连霍高速。后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远超醉驾入刑标准。

上车后, 李某开启智能辅助驾驶功能,便任由车辆自主行驶,自己则在酒精作用下昏昏睡去 。很快,车辆在高速行车道内违规停下,直至被后车追尾,李某才猛然惊醒。这起事故造成后方两车连环相撞,李某被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6年6月11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尽管李某具有自首、全额赔偿事故损失、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但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醉酒后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且因过度依赖智能辅助系统导致车辆违规停车、引发事故,危险性大、主观过错明显, 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2:高速上依赖“智驾”冲入施工区撞到人

2025年7月8日,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郑民高速某施工路段。

他出发后便 开启智能巡航辅助驾驶功能, 见前方路况顺畅,索性彻底放松了警惕,既不主动控速,也未留意路面提示。事发时前方正在进行路面施工,等王某视线回到前方,反光锥桶与施工围挡已近在眼前,即便紧急踩死刹车, 车辆仍径直冲入施工区域,撞上现场作业人员。

案发后,王某主动投案,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

综合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罪表现等因素,2026年6月24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行刑反向衔接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主题:李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