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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高龄老人与智力低下老人同住养老院期间疑似发生肢体冲突,多方介入处置


速读:对此,黄先生表示,此前自己和妻子对赵某的情况不知晓。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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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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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南昌的黄先生向澎湃新闻反映,8月31日晚,自己89岁的岳父吕某在江西南昌市高新区优年养老院居住期间,遭到同房间67岁的赵某殴打,家属质疑 养老院 安排存在安全隐患。

涉事另一方老人赵某的家属称,自家 老人 也有受伤,并且已经给了对方家属1万元,老人以前未出现和他人发生冲突的情况,目前已被劝返回家。

9月14日,优年养老院综合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初步了解到两位老人是“互相打的”,目前养老院已承担吕某的部分医药费及全部护理费,并愿意积极承担相应责任。

9月14日晚,南昌市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介入调查此事。澎湃新闻联系到相关办案民警,对方表示案件正在侦办中。

家属质疑养老院安排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老人被劝返回家

9月13日,黄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其岳父吕某与赵某及另一名老人同住三人间。8月31日21时许,他们接到养老院消息,得知岳父受伤被送医。“养老院说我爸爸关了他(赵某)的灯,有矛盾就打架了。”黄先生表示,岳父并没有提到二人是否因开关灯发生矛盾。

据黄先生提供给澎湃新闻的现场照片、视频及医院就诊记录显示,吕某肋骨多处骨折、跖骨及骰骨骨折、创伤性胸腔积液、耳损伤、耳廓及头皮血肿,还有多处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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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提供的老人在医院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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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提供的老人就医记录

黄先生表示事件发生后,赵某家属曾向他们提供一份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赵某于2025年6月6日被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确定其姐姐赵某为其监护人。判决书提到,申请人赵某的姐姐表示,赵某自幼患脑炎后遗症,智力低下,文盲,口齿不清,没有完整表达能力,也无独立生活的能力。

对此,黄先生表示,此前自己和妻子对赵某的情况不知晓。他们认为,养老院隐瞒赵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将高龄老人与其安排至同一房间,存在安全隐患。

黄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岳父已于9月10日出院,继续回到优年养老院居住。黄先生称,目前他们已向警方申请为赵某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同时已向南昌市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反映情况,要求进行事件调查、追责,并希望进行多方协商,要求养老院及赵某家属进行赔偿。

9月14日,澎湃新闻联系到老人赵某的姐夫罗先生。罗先生表示,赵某确已被法院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就是一个残疾人,而且是坐轮椅的,就是一个 智力低下 的人。他40多岁时父母去世,从那以后就住养老院。”

罗先生表示,此前赵某未出现和他人发生冲突的情况。罗先生称,事件发生后,赵某眼睛及嘴部也出现淤青,但家属未进行验伤。

罗先生称,事发后自己与妻子曾转账1万元给吕某家属。他表示,因自己与妻子年事已高,收入有限,后续已经没有赔偿能力。罗先生补充道,养老院接收赵某时,曾上门评估过赵某的情况,表示可以接收,随后养老院安排赵某与其他人同住。“我把他送到养老院去了,养老院要负担起这个监护责任的。”

罗先生表示,发生此事后,赵某已被养老院劝返回家。但因自己与妻子照料能力有限,后续仍计划将赵某送往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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