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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亿信托资金未收回双鹭药业及董事长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速读:“此事意味着双鹭药业治理结构失灵,暴露出公司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的系统性失效,会严重损害投资者信心与企业声誉。 2007年8月,北京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会计核算错误、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内控失效等问题。 公司5月6日公告,因存在通过信托产品对外提供资金、合计7.64亿元本金未收回且存在较大损失,同时涉及收入跨期、成本核算不准确、内控缺陷等一系列问题,双鹭药业及董事长徐明波、财务总监冀莉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董事会秘书梁淑洁被通报批评。 对此,刘志耕认为,董事长个人承诺兜底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中小股东的信心,但其法律效力和实际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不能完全替代公司治理与司法救济。 对双鹭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徐明波,财务总监冀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7.64亿信托资金未收回 双鹭药业及董事长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_ 东方财富网

7.64亿信托资金未收回 双鹭药业及董事长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2026年05月12日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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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笔高达7.64亿元的 信托 资金,将老牌药企北京 双鹭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双鹭药业 ”,002038.SZ)推入监管的视野。公司5月6日公告,因存在通过 信托 产品对外提供资金、合计7.64亿元本金未收回且存在较大损失,同时涉及收入跨期、成本核算不准确、内控缺陷等一系列问题, 双鹭药业 及董事长徐明波、财务总监冀莉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董事会秘书梁淑洁被通报批评。这一监管重罚,将公司内部控制的漏洞与治理危机彻底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

  “此事意味着双鹭药业治理结构失灵,暴露出公司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的系统性失效,会严重损害投资者信心与企业声誉。”5月10日,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披违规叠加内控失效将对双鹭药业的再融资能力、监管评级和市场估值造成显著且持久的负面影响,此类问题触及上市公司合规底线,修复需长期努力。

  内控存在缺陷

  双鹭药业成立于1994年,由徐明波创立,200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注于基因工程药、化学药及生化药的研发与生产,产品涵盖肿瘤、心脑血管、肝炎等治疗领域,核心品种包括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门冬酰胺酶等。

  Wind数据显示,上市至今,双鹭药业累计直接融资2.28亿元,累计实现净利润68.13亿元,累计现金分红21.31亿元,派息融资比(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上市以来累计股权募资*100%)为934.69%。这组数字的表层叙事是“盈利稳定、回报股东”,但分年度分析,另一幅图景浮现:公司自2004年IPO后再无股权融资,投资布局小而散。在仿制药 黄金 时代(2004-2015年),公司丰厚的利润并未转化为研发投入的“护城河”,也未转化为并购整合的“能力圈”,反而流向了分红、理财、零星副业。当 创新药 时代来临,双鹭药业“不融资、不投入、不冒险”的做法弊端显现,后劲不足,主业增长乏力。

  具体来看,2018年是双鹭药业的高光时刻,公司当年营收、净利出现峰值——营业收入为21.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1亿元,此后,公司业绩整体呈下滑态势。特别是2024年,公司首度出现亏损,2025年亏损额则扩大至3.47亿元。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双鹭药业逐渐将大量资金投入金融理财领域,最终酿成7.64亿元 信托 资金“失控”的危机。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双鹭药业一直热衷于理财投资。公司的理财投资最早可追溯至2006年6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进行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的议案。2007年8月,北京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会计核算错误、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内控失效等问题。

  2017年是一个重要转折点,在此之前,双鹭药业委托理财均是购买保本保收益型的 银行 理财产品,但2017年首次进行信托产品投资,当年信托产品委托理财期末余额为2亿元。2019年信托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发生额增加至5亿元,截至2024年底,信托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依然为5亿元。

  问题恰好出在长期挂账未收回的5亿元上。双鹭药业称,公司通过信托产品对外提供资金的具体情况是,原财务人员隋某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公司利益,该侵害公司利益事项公司已于2026年2月1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3月10日已收到立案告知书,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北京证监局2026年4月29日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57号)指出,双鹭药业存在通过信托产品对外提供资金的情况,截至目前,合计7.64亿本金未收回且存在较大损失,上述业务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对外披露,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相关资金支出、公章审批、合同管理等内部制度存在缺陷。

  在财务核算方面。双鹭药业存在个别收入确认跨期、生产成本核算不准确、销售费用确认跨期、个别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支撑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其他规范性方面,双鹭药业存在未严格执行外包服务验收制度、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瑕疵、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不完善的问题。

  5月6日,双鹭药业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6〕591号,简称“《处分决定》”)和监管函,给予双鹭药业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双鹭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徐明波,财务总监冀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双鹭药业董事会秘书梁淑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能否挽回投资者信心存疑

  值得注意的是,5亿元信托理财挂账多年,直至今年才以监管处罚的方式曝光,此事直接冲击了投资者对双鹭药业的信心。在2025年之前,审计机构也未将5亿元信托投资列为关键审计事项,每年给双鹭药业的财报均给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025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中将此事列为关键审计事项,指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双鹭药业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逾期债权投资余额7.64亿元,公司已就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11亿元。当期“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亏损6.04亿元,较2024年同项的372万元亏损急剧扩大。

  面对这笔巨额损失的责任认定,公司董事长徐明波成为焦点。深交所认定,徐明波作为董事长、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双鹭药业在公告中则指出,该事件源于原财务人员隋某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公司利益,公司已于2026年2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立案。徐明波董事长表示,该投资理财无法挽回的差额部分最终确认后由其个人补足,目前已先行将5000万元现金缴纳公司。

  对此,刘志耕认为,董事长个人承诺兜底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中小股东的信心,但其法律效力和实际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不能完全替代公司治理与司法救济。该承诺属于单方面民事承诺,是否有效取决于其形式、可执行性及承诺人履约能力。目前来看,承诺已部分履行,即徐明波已先行缴纳5000万元现金至公司账户,表明其具备初步履约意愿与资金实力。但承诺具有道德与市场约束力,并不具备绝对法律保障。

  他建议,若后续承诺无法兑现,中小股东仍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派生诉讼);要求公司披露承诺履行进展;向监管机构举报或投诉;集体诉讼或维权组织介入;行使知情权与质询权。

  从二级市场表现看,双鹭药业近期股价持续下跌。随着公安机关对原财务人员涉嫌职务侵占案件的侦办推进,这笔7.64亿元资金的最终追回情况将直接影响公司后续的财务表现。与此同时,徐明波董事长的差额补足承诺能否切实履行、公司内控整改能否落到实处,将是市场后续关注的焦点。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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