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快评|治理涉农非法集资,须将监管和服务端口双前移
壹快评|治理涉农非法集资,须将监管和服务端口双前移
2026年11月04日 23:2
秦新安
近日,公安部经侦局公布了8起涉农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有的打着互联网加畜牧业、农业的旗号,让人在APP上“认养”羊、猪、檀香树;有的借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的外壳,大肆高息揽储;有的冒用政府兴乡助农政策的名头,伪造公文公章给违法行为背书。这些案例涉及金额动辄数百万乃至上亿元,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破坏金融和经济秩序。
梳理这些案件,套路并不新鲜。警方总结出六大手法——保本高息:承诺“零风险、高回报”“稳赚不赔”,宣称利息远高于 银行 利息;熟人牵线:通过亲朋好友等熟人关系拉拢关系,降低防备;政策包装:冒用“ 乡村振兴 ”“惠农补贴”等名义,伪造公文公章,假借官方项目骗取信任;参观造势:组织参观种植养殖基地、粮食收购站、加工厂房,或者通过组织旅游聚餐、赠送礼物等方式,制造实力假象;包销圈套:以“包销包赚”“高价回收”为饵,高价搭售种苗农资,或以此吸收资金;催促抢单:宣称“名额有限”“限时优惠”,制造紧张气氛催促掏钱。
以往大多发生在城市里的非法集资,为何盯上了农民,并且屡打不绝?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农业生产周期长、风险高,利润率有限,基本不可能做到“保本高收益”,为何还有成千上万的人相信骗子的话术?
答案是,这背后存在三个方面的治理难点:一是涉农经营主体点多面广、成分复杂,合作社、互助社、农林公司真假难辨,监管难以全覆盖;二是不少骗局依托APP和分公司网络跨区域作案,资金流转快、链条长,发现和取证难;三是城乡之间的金融素养差距客观存在,大量投资人把“眼见为实”当成风控手段,把“熟人介绍”当成信用担保,识别骗局的能力跟不上骗术升级的速度。
案件侦破当然大快人心,但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每一起案件从发案到侦破,往往意味着成百上千个家庭的钱已经打了水漂。事后打击再有力,也难以完全挽回损失。涉农非法集资反复出现,说明单靠“打”这一条腿走路远远不够,必须把监管关口往前移,在事前预警和事中干预上真正发力。
例如,对于“认养”“代种”类APP,监管可以通过与平台数据打通,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测。当大量资金短时间内汇集到某一农业项目,尤其是呈现“新钱还旧钱”的特征时,系统就该亮起红灯。同时,对承诺固定收益的农业项目,应设置信息披露门槛,要求项目方公开土地权属、种养殖规模、历史销售数据、担保措施,接受第三方审计,达不到披露标准的不允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银行 和支付机构这一端,对涉农大额资金异动、异常开户等情形,也要有主动报送通道,而不是被动等待有关部门调取。
光堵不疏也不行。如此多的涉案人数和金额背后,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农村地区投资渠道狭窄,农民获取投资性收入的途径有限;同时,农民参与金融市场的经验普遍欠缺,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不足。面对年化收益远高于 银行 存款的诱惑,手里有点闲钱的农民很容易落入陷阱。所以,除了监管端口,服务端口也得同步前移。要想办法满足农民的金融投资需求,帮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同时提高农民参与金融市场的能力,加强其相关权益保护。
政策层面已经作出明确部署。202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丰富债券、理财等金融产品供给,提升农村居民和新市民财产性收入;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推动提升农村居民金融素养,加强打击非法集资等宣传,保护农村 地区金融 消费者权益。接下来需要把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当然,基于农村地区的发展实际,通过支持农民参与金融投资来增加财产性收入,步伐不宜过急过大,而应稳妥行事。当前重点仍应是推动农民从土地经营权流转、宅基地出租入股、集体资产分红等当中获得收益。但农民有权参与金融市场,共享金融发展的红利,金融投资也是农民增收的可取途径。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应积极加强农村 地区金融 服务,正规金融服务到位了,不法分子的机会自然少了。
总之,治理涉农非法集资,既要做防范打击违法行为的“减法”,也要做扩容提质农村金融服务的“加法”,两手同时抓,两手都用力。一减一加,堵疏结合,才能帮农民守住来之不易的钱袋,并有机会让它更加鼓起来。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