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驾车等红灯时让亲戚9岁孩子下车取餐,开车门时与电动车碰撞致人死亡,女子获刑10个月缓刑1年
2026-10-20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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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获刑10个月缓刑1年
山东临沂女子孙某开车等红灯时,让9岁的未成年人刘某下车前往路边店铺取餐,刘某开车门时与后方驶来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 电动车 驾驶人周某被撞倒,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近日,这起交通肇事案件经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罗庄区人民法院以 交通肇事 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缓刑 一年。
案发当日,孙某驾驶小型轿车载其 亲戚 家孩子刘某在商业街购物,在前往一店铺途中路遇 红灯 ,遂将车辆停在机动车道内等候红灯,停车位置正好在店铺对面,中间只隔一条非机动车道。为图方便,孙某未观察后方是否来车,也未提醒同车的9岁未成年人刘某下车注意安全,随即安排刘某前往对面店铺取餐。
此时,后方陆续有电动车驶来,刘某下车时,未观察后方来车及道路通行情况即打开车门,与后方驶来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周某被撞翻在地,经送医抢救无效 死亡 。案发后,孙某积极施救、报警,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周某无事故责任。罗庄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结合孙某认罪悔罪、赔偿谅解等情节,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开门的是乘客,为何判刑的是司机?对此,该案承办检察官汲广云表示,日常行车中,驾驶员掌握车辆控制权,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车辆停靠位置、乘客上下车安全负有安全管理义务。尤其是搭载辨识能力、避险能力不足的未成年人,司机的安全注意义务、审慎管控义务会进一步升级,更应当提前预判风险、全程提醒管控、杜绝危险行为。本案中,事故根源并非孩子的偶然失误,而是司机在先的连续违法与履职缺位。本案中,结合法定责任归属、事故因果关系、特殊主体保护规则三方面清晰界定刑事追责的法定主体应为孙某。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检察官提醒大家,守法驾驶、规范乘车,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应严守规则,从每一次停车、每一次开车门做起,杜绝悲剧重演。
来源:法治日报记者 梁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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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撞死横穿马路者 死者家属索赔百万让其认全责
9月15日,距父亲车祸去世已过去一年半,浙江省浦江县的方先生和家人依旧没有拿到父亲的赔偿款。因对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有异议等,他们和肇事方始终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2025年,肇事司机陈某某被判交通肇事罪,获刑两年半。今年7月,诸暨市法院判决陈某某和保险公司共计赔偿74万余元,但方先生和家人以“陈某某有肇事逃逸行为、保险公司录音有瑕疵等”为由提出上诉,要求二者共计赔偿110余万元。
14日,陈某某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之前确系公交公司驾驶员,因此事获刑两年半,已没了工作,事后家人联系对方很多次,对方坚持要自己认全责并赔偿上百万,没办法答应。他称,自己认可法院判决,但现在没能力赔偿。“现在家里有两个小孩抚养,上面还有80多岁的老人,8月19日我动了直肠癌手术后就在家里养病。”
15日,方先生及其律师均称,关于民事赔偿的二审当日下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已保外就医的肇事司机陈某某未出庭,法院未当庭宣判。
事发:
男子醉驾超速碰撞七旬老人致死
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方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25年3月31日20时,其71岁的父亲正常出门散步,被一辆轿车碰撞后身亡。
方先生称,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第一次认定书只体现出驾驶员陈某某醉酒,后来方先生申请了复核,第二次的认定书里除了陈某某醉酒驾驶,还载明其超速驾驶,但方先生反映的“驾驶员有肇事逃逸”等没有体现出来。他认为,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的陈某某应该是全责,自己父亲不应该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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