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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分类

责任

杨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何某不负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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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

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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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作出复核结论,认为原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决定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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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安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2026年5月10日16时14分许,杨某某驾驶陕AS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G210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327km+440m处,超越前方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由南向北何某驾驶的陕AS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两人受伤、两车受损,何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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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遇难者何某的家属委托代理人向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出复核申请,请求撤销原事故认定,重新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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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同时载明,杨某某所驾宝马摩托车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事发时车辆处于“逾期未检验”状态,交强险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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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

事故发生后,婆婆因承受不了打击病倒了好长一段时间,女儿的性格也发生了明显变化,“现在连门都不出,性格突然间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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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认定,杨某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且超车过程中观察不周、单手操作妨碍安全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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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2026-08-05

事故已过去近三个月,何某的妻子王女士8月5日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肇事方没有任何人主动联系过家属,更没有一分钱的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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