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维权,不该只靠受害者“布陷阱”
偷拍维权,不该只靠受害者“布陷阱” | 实习生选拔赛
2026年06月13日 20:0
▲媒体记者卧底一些偷拍群组发现,偷拍已产业链。图/潇湘晨报 据潇湘晨报报道,江苏一名女子被同事偷拍数月,苦于没有直接证据,只能联合其他女同事在女厕布下“陷阱”,最终抓出现行,偷拍者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近日,媒体记者卧底一些偷拍群组发现,偷拍已成为老板出资、线下专人安装、线上免费或低价群组引流、付费观看偷拍直播台、剪辑色情片段分销黄色网站的完整产业链,招募安装偷拍针孔摄像头已高度流程化,一偷拍群组超5万人围观隐私直播,场所遍布全国各地。
现实中,被偷拍者的处境十分被动。有调研数据显示:超七成偷拍受害者因担心舆论非议、隐私二次曝光和遭受流言困扰,主动放弃维权。
即使鼓起勇气维权,受害者也面临着举证难题。偷拍本身隐蔽性极强,设备常伪装成日常用品,影像资料又容易删除,证据极易灭失。此次职场偷拍事件中,受害者明知偷拍者身份、屡次遭遇侵权,却因拿不出直接证据迟迟无法报警,不得不耗时三个月“潜伏取证”。
此类现象并非个例。很多受害者仅凭主观怀疑、零散线索,往往无法达到立案标准,反复取证还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偷拍与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等特殊侵权行为相似,证据大多掌握在侵权人手中,受害者天然处于举证弱势。目前我国法律已对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等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加害方证明自身无过错、行为与损害无关联。但偷拍隐私侵权尚未纳入该范畴。举证压力依旧落在弱势一方。
即便完成取证,惩处力度可能也难以对偷拍行为产生威慑。漫长煎熬的取证过程,与相对较小的违法成本形成反差,助长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
令人欣慰的是,当下越来越多的女性不再选择沉默。除了上述职场受害者联手取证维权,近期多所高校也出现由学生自主取证的偷拍事件:南京审计大学一名研究生偷拍裙底被当场抓包并开除;河北地质大学男生偷拍女厕被女生合力阻拦并开除。
这些案例中,年轻女性第一时间制止侵权、留存证据、公开维权,让偷拍行为无处遁形,得以曝光。
但这些自救无法填补制度漏洞与责任缺位。搜集证据、排查隐患不该完全由普通受害者承担。对于偷拍这类隐蔽侵权,建议不妨调整、完善举证规则,同时细化偷拍行为的处罚梯度,对造成精神损害或传播牟利的行为从重处理,抬高违法成本,强化威慑作用。
除了完善法律规则外,写字楼、校园等公共场所应加强巡逻监管,定期排查偷拍隐患,畅通举报渠道,把隐私防护落到实处。
让维权不再需要以身涉险、苦苦 “潜伏”,才能有助于斩断偷拍黑手,守护公众的隐私与安全感。
★编辑部点评
王姮鹭同学这篇学生习作,开篇即剑指偷拍这一乱象,全文聚焦受害者维权困境,立意具有现实针对性,体现了时事评论“回应公共议题”这一文体定位。
论证逻辑也很清晰,全文层层推进,说理流畅,既有媒体报道的具体案例,又有相关调研数据,同时还结合了高校近期发生的真实事件,言之有物,说服力较强。
但这篇文章的不足也很明显,包括思辨视角单一、法理深度不足、素材挖掘不充分等。
比如,全文偏向站在受害者视角展开论述,缺少适度的多元思辨。对“潜伏取证”等行为可能存在的法律边界、法律风险问题本应有所论及,但本文付之阙如。而且,全文聚焦于“女性受害者”,但事实上,遭受偷拍侵害的也不乏男性,评论视角可以更包容。
更值得注意的是,文章引用的一些数据资料,来源不明,难以找到出处。论据不权威,出处不明,这是评论写作的一大忌,也会使得观点说服力大打折扣。
另外,文章在治理建言方面,没有兼顾企业、平台、监管部门的多方责任拆解,笼统将责任归于公共管理方,缺少对平台违规售卖偷拍设备、社交群组放任色情隐私传播等源头监管缺位的剖析,治理视角不够全面。
撰稿 / 王姮鹭(云南财经大学)
编辑 / 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