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独身男子病逝,73岁叔叔称每天陪伴侄子治疗却无法继承房产和15万存款,“被告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已起诉民政局要求分割遗产

2026-05-11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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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南京73岁的葛志平无父无母,早年 离婚 后没有 再婚 ,也没子女。他的侄子葛玉林2023年意外查出鼻窦癌后不幸去世,殁年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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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照顾45岁独身病侄,却无法继承房产
葛玉林是独子,生前没结过婚,父母都已离世。一直以来,叔侄最为亲近,在葛玉林治疗期间,葛志平每天陪伴。葛玉林生前多次表示过,将来要把房子留给叔叔养老,因病情突然恶化没有留下遗嘱。
葛玉林留下房产1套,抚恤金等5万元, 存款 15万元。 葛志平先后前往房产局、银行等部门,都被告知叔叔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查询银行流水,发现葛玉林账户内15万元已被陆续转走。 报案后,警方以葛志平“不是 法定继承人 ,不属于案件受害人” 为由,没有立案。老人多次向12345反映,目前仍没调查结果。
目前,南京鼓楼区民政局成为了葛玉林遗产的管理人。葛志平将鼓楼区 民政局 起诉到法院,要求 分割遗产 。律师表示,葛志平与葛玉林长期互相扶养,侄子生前照顾叔叔,叔叔在侄子病重期间全力照料、送终,完全符合 “扶养较多” 的法定情形。目前法院受理后已经开庭审理,记者将持续关注。
延伸阅读
上海独身女子离世被传"遗产买不了墓地" 继承人确定了
上海虹口区46岁独居女子蒋女士离世,其遗产处置问题引发关注。
2025年12月24日,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发布《关于担任蒋婷遗产管理人的公告》:
兹有自然人蒋婷,身份证号:31010919790407****,性别女,1979年4月7日生,于2025年12月14日去世,生前住所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621弄87号1室。经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25)沪0109民特922号民事判决书审理查明,蒋婷的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生前未留有 遗嘱 或遗赠扶养协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担任蒋婷的遗产管理人。现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公告如下:
1.若有与蒋婷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蒋婷扶养的人,对蒋婷扶养较多的人,请准备书面材料,包括(1)说明人的身份证明;(2)说明人与蒋婷存在扶养、被扶养或遗赠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若有蒋婷的债权人、债务人,请准备书面材料,包括(1)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证书;(2)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材料。
3.若有蒋婷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人对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担任蒋婷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请准备书面材料,包括(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证书;(2)异议理由及证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存在上述情况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将书面材料邮寄或提交至下述地址,并通过电话与工作人员联系以确认收悉。逾期未申报的,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021)25015443,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518号2号楼4楼。
特此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此前报道:46岁上海独身女子离世,
身后事竟不能用自己的钱?
据都市快报此前报道,蒋女士是上海一家公司的职员,没有配偶、没有子女,父母早逝,一人独居,独身一人。
10月14日,蒋女士的同事收到她的微信消息,“今天有点头晕,可能无法到岗。”关心她的同事上门查看,发现蒋女士身体很不好,就把她送到了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