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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亿元项目罗生门:少给1.5亿还是超付5700多万?为讨债老板买信息获刑,出狱再打官司


速读:2020年1月起,孙胜辉开始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邵阳市中级法院的判决提到:经查,在施工过程中,邵阳烟草公司在招投标后对工程进行重大优化设计,工程造价大幅提高,但对工程增加部分未重新招投标亦未签订补充协议。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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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9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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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要工程款,孙胜辉搜集项目相关人员信息用于举报,最终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2026年8月1日,孙胜辉刑满释放,两位朋友听闻他出狱,通过微信给他转了一些钱用于基本生活,但刚到账就被划走了。

“因建设邵阳烟草物流园的项目,我欠了许多债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我名下有钱就会被法院划走还债。我拿不回 工程款 ,两次被追刑责。被烟草局起诉‘超付’工程款,要返还。”孙胜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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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项目现状

孙胜辉今年57岁,是湖南省岳阳市汨罗人。1988年考上大学,后分配至湖南省长沙市一家研究院,4年后因看好装修建筑行业辞去公职下海,此后生意总体顺风顺水,自称“身价一度上亿元”。

2011年,孙胜辉以中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中标拿下邵阳烟草物流园项目,这是个总投资约6亿元的工程。项目因设计变更造价大涨,到2014年8月因资金问题停工。

此后,因工程款结算问题,孙胜辉与邵阳市烟草局即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下称邵阳烟草公司)发生纠纷,其还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拘留,后被 法院 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2021年,邵阳烟草公司起诉他“ 超付 ”工程款5796万余元,一审法院判他和中浩公司连带返还1679万余元。

“为讨要工程款,我通过别人购买烟草系统相关人员出行、住宿等信息,最终被判刑。”孙胜辉说。

相关生效判决书显示,2023年2月2日,他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抓获。孙胜辉于2024年1月被一审判刑三年六个月,后被二审维持该判决。

服刑期间,邵阳烟草公司诉孙胜辉“超付”工程款一案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2026年6月25日,邵阳中院重审判决驳回烟草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后烟草公司又提起上诉。

目前本案仍待 二审 开庭审理。针对此事件,邵阳烟草公司有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本案正在审理阶段,以法院审判结果为准。

工程停工后

讨要工程款未果后被诉“超付”

孙胜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是岳阳汨罗农村人。1988年,他考上苏州一所高校的城市规划专业,是村里那时唯一的大学生。家里供不起,他读书时自己摆摊卖胡椒、卖海蜇皮挣生活费。1992年毕业,他被分配到长沙一家冶金设计研究院做建筑设计。

1996年,因为看好装饰建筑行业,他辞去公职,去装饰公司打工学艺。1999年底,他开始挂靠公司单干,第一个项目就来自烟草系统——一家烟草局办公楼宿舍的木地板装修,十几万元。此后,孙胜辉先后中标了多个项目并成功运作,到2004年前后,他已是长沙小有名气的工程承包商。

孙胜辉称,2005年,他把500万元投入股市,两年后变成一个亿。

2011年,孙胜辉通过挂靠中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浩公司),以中浩公司的名义拿下了邵阳烟草物流园项目。

在当时的孙胜辉看来,这是一个稳赚不赔的好项目,但没想到这成了孙胜辉此后命运的转折点。

根据 判决书 查明事实,2011年4月28日,中浩公司中标邵阳烟草物流园建设项目,中标总价约1亿元。5月30日,中浩公司与孙胜辉签订《项目承包经营协议书》,约定由孙胜辉风险承包经营,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结算价款的1.5%上缴管理费。

2011年10月18日,中浩公司与邵阳烟草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承包范围为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烟草物流园建设项目卷烟配送中心、烟叶仓库、业务经营用房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5.4万平方米、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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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烟草公司

判决书查明,案涉项目于2011年7月开工,2014年8月停工。停工前,项目已拖欠部分农民工工资。停工后,邵阳烟草公司和中浩公司多次沟通,项目未能继续施工,双方未确认已完工程量。2016年6月6日,邵阳烟草公司向中浩公司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2017年1月3日,又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后再次送达。判决书载明,此后双方仍未就已完工程达成结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项目建设中,因为项目设计重大调整,该项目造价大幅提升,这为之后矛盾纠纷埋下伏笔。

孙胜辉表示,工程涵盖以中浩公司名义中标的物流园项目三个标段,案涉工程是第一标段,中标价约为1亿元。金碧佳苑是第二标段,中标价9600万元,室外道路市政配套是第三个标段,中标价1600万元。涉案项目中标后其于2011年6月进场施工,邵阳烟草公司通知项目部工程暂停,原因是邵阳项目在档次规模上有重大提升,需重新上报,重新设计。又花了一年多时间, 并对项目重新做了概算,金额为3.8亿元。此时,项目调整规模和造价远超25%,孙胜辉提出根据规定需要重新招投标,邵阳烟草公司不同意,并答复项目付款按调整后的概算3.8亿为依据, 不受施工合同价款限制,没有预付款,按实际发生月进度支付。并把付款比例从70%调整为80%。外墙材料支付30%备料款; 2014年春节后邵阳烟草公司停止付款。

为完成工程,孙胜辉说,自己借4000万元投入到项目,后因资金链断裂只能停工。

调整设计致使成本增加的说法,得到该项目经理曹某某以及法院判决书证实。邵阳市中级法院的判决提到:经查,在施工过程中,邵阳烟草公司在招投标后对工程进行重大优化设计,工程造价大幅提高,但对工程增加部分未重新招投标亦未签订补充协议。

在邵阳烟草公司看来,其签订的合同为1亿元,已支付约2.2亿元,虽然因设计更改产生造价增加,但其仍多付了5700余万元,应予返还。

基于此逻辑,邵阳烟草公司一纸诉状将中浩公司和孙胜辉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超付工程款5700余万元,并赔偿损失500万元。

在孙胜辉一方看来,根据其所掌握的项目底账进行测算,仅就该项目第一个标段,也就是邵阳烟草公司起诉超付的标段,截至停工时其已建好的工程量对应造价约为3.8亿元,而邵阳烟草公司仅支付了约2.2亿元,尚有约1.5亿元未支付。

为讨债搜集购买个人信息举报

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3年半

2022年12月,邵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邵阳烟草公司超付工程款1600余万元,中浩公司应予以返还,孙胜辉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对于这一判决,孙胜辉称自己不知情,其称自己正在忙于一场为讨要工程款进行的举报,系缺席审理。按照他的说法,停工后他讨债无门,开始收集烟草系统相关人员线索,包括相关人员的通话记录以及航班、高铁出行记录,“按照级别不能坐的,他们都坐了”。

查询到相关信息后,孙胜辉开始举报。举报信寄出没多久,孙胜辉就被抓了,罪名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相关生效判决书认定,2020年1月起,孙胜辉开始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孙胜辉向肖某某购买电话号码138xxx的通话详单及邮寄信息。肖某某查询到通话详单3964条、邮寄信息5条,孙胜辉以6000元买下。判决书还载明,2020年至2023年间,孙胜辉为个人目的,要求吴某某在互联网上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发送给自己;经鉴定,孙胜辉电脑中个人信息有9482条,其中通话记录数据8193条、短信记录数据924条。

对此,孙胜辉及其辩护人称,孙胜辉购买信息的唯一目的是举报犯罪,没有泄露、没有获利,涉案信息大多与自己无关。检方指控孙胜辉向肖某某购买手机号码的通话详单及邮寄信息,该手机号码所有人为某烟草公司的王某,其正是孙胜辉的举报对象;孙胜辉购买信息后没有造成信息泄露,没有利用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024年1月,长沙市望城区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孙胜辉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特别严重,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在长沙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24年4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孙胜辉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之所以选择举报,“是没办法了”。

相关生效刑事判决书载明,2018年3月15日,孙胜辉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8年5月28日,他经朋友支付270万元,将所欠农民工工资全部付清,农民工代表出具谅解书;2019年11月28日,双清区法院判决他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免予刑事处罚。

“超付”诉讼重审一审被驳回

烟草公司工作人员:以判决结果为准

孙胜辉入狱服刑期间,“超付”要求返还的民事诉讼仍在推进。

2024年4月,湖南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以“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重审一审过程中,邵阳烟草公司依旧主张中浩公司和孙胜辉返还超付工程款5700余万元,并赔偿损失500万元。

而中浩公司则辩称,邵阳烟草公司一直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未超付工程款。

孙胜辉则请求法院延期审理,其认为本案关键是要对审,其当时在服刑,无法对审,亦无法取证,请求待其出狱后再恢复审理。

最终,邵阳中院于2026年6月作出重审一审民事判决:驳回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认定,中浩公司和孙胜辉属于挂靠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行为无效,案涉施工合同及《项目承包经营协议书》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均属无效。判决书认为,双方争议的陶土板等装饰材料是当年市面上的新型材料,刚上市时价格高、随普及大幅下降,双方对材料价格没约定,当年也没有物价部门定价,且双方所争议的新型材料工程量较多,因此按照不同定价方式,工程造价会产生巨大差距,对是否超付工程款将出现不同结果,邵阳烟草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判决书还认为,在不能确认存在超付情况下,不能认定停工系孙胜辉、中浩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邵阳烟草公司主张的损失系孙胜辉、中浩公司造成。

判决书指出,关于邵阳烟草公司与中浩公司、孙胜辉结算的问题,中浩公司提出邵阳烟草物流园项目系孙胜辉联系承接后挂靠中浩公司自主经营,且不服从中浩公司管理,项目的相关结算资料仍受孙胜辉控制,以致无法办理结算。孙胜辉提出宜待其刑满释放后对审。鉴于目前结算存在客观障碍,为依法妥善解决纠纷,邵阳烟草公司可与中浩公司、孙胜辉另行进行结算,行使相关权利,对其要求结算的诉请,不予支持。

这份判决,暂时把纠缠孙胜辉数年的“超付”二字摘了下来。2026年7月20日,邵阳烟草公司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重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本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针对此事,邵阳烟草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案尚在审判流程之中,相关情况应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同时该工作人员特别提到:“孙胜辉刚刚刑满释放,其犯罪起因是为讨要工程款,搜集烟草局领导个人信息进行举报,由此触犯法律,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刑。”

此后,一位自称是邵阳烟草公司副总的张姓人员联系红星新闻记者称,2019、2020年左右,在孙胜辉服刑前,烟草方已通知中浩建设以及孙胜辉配合结算,但对方不提交结算资料、拒不配合工作。烟草提起诉讼核心目的不是追回超付工程款,而是通过诉讼迫使对方履行结算义务。案件核心争议是新材料的材料款价格,没有对应签证手续,双方对此分歧严重。本案即将二审开庭,应尊重法院最终判决结果。

对此,孙胜辉表示,在涉案项目停工后的多年间,为结算工程款,自己尝试主动找烟草局协商、诉讼甚至举报等多种方式,身陷囹圄,如果烟草局主动想找自己协商结算,他不可能不答应。

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拨打中浩公司电话,其公开电话始终无人接通。天眼查显示,中浩公司有多个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破产等案件。孙胜辉称其现在也联系不上中浩公司。

对于这笔工程款,孙胜辉至今仍认为“账算反了”:“他们说我超付,我说按3.8亿的结算,他们还欠我1.5个亿,这还不算另外两个标段他们未付我的工程款。”

款项究竟应该如何认定?目前本案仍待二审开庭审理。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许媛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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