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一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榜单及项目申报指南
生态环境部发布一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榜单及项目申报指南
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了《 关于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和《 关于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关于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根据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部署,现将2027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见附件1),请按照榜单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榜单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申报项目应覆盖相应榜单任务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榜单原则上只资助1个项目。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其中1个课题。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榜单任务,开展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四)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榜单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团队组成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明确所有参与单位及各自分工,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章)、项目(课题或研究任务)负责人签字和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资信证明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实行标志性成果总承单位负责制的项目,申报团队应符合总承单位提出的技术和管理等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应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