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协原副主席彭晓春一审被判死缓:受贿2.63亿,已认罪悔罪

界面新闻
2026-09-29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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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彭晓春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彭晓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彭晓春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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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现场
公开简历显示,彭晓春,男,汉族,1961年11月生,广西合浦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党的建设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彭晓春1987年从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后取得中央党校理论部研究生班党的建设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1989年,他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担任调研室干部,后又当过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教师,1992年成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
此后,彭晓春的从政经历颇为复杂,曾担任过龙州县委副书记、南宁地委副秘书长、扶绥县委书记、柳州市委副书记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主任等职。2010年,彭晓春被任命为贺州市委书记,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3年他又获任百色市委书记,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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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晓春的从政经历颇为复杂(资料图)
2018年,彭晓春当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当时他是那一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唯一一个直接从地级市市委书记晋升的。
2021年,彭晓春卸任百色市委书记后专任政协职务,2023年1月,不再担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2025年6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宣彭晓春被查。
2025年1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彭晓春被开除党籍。通报称,经查,彭晓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随后在通报彭晓春被开除党籍的处理决定时强调,彭晓春被查处再次有力证明,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退休不是“护身符”,任何违纪违法者都必将受到严惩。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蓝天立、周家斌、彭晓春等案件教训,引以为戒、反躬自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修复净化自治区政治生态。
2026年4月,彭晓春涉嫌受贿一案被提起公诉。佛山市中院于2026年7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彭晓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彭晓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最后经审理查明:2006年下半年至2025年3月,被告人彭晓春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副书记、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贺州市委书记,百色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项目核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3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