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及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联创光电及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 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026年08月04日 22:57

联创光电 (600363.SH)8月4日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伍锐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伍锐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立案。
公告称,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伍锐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联创光电 同日公告,伍锐已于当日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其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伍锐任职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8月4日,伍锐未直接持有 联创光电 股份,其控制的江西省 电子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 电子 集团”)持有联创光电8678.1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25%,为公司控股股东。
另据联创光电8月4日公告,江西 电子 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本次司法冻结股份2883.99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3.23%,占公司总股本的6.40%。累计冻结股份2883.99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3.23%,占公司总股本的6.40%。
联创光电还于近日获悉,江西电子集团持有的公司756.05万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71%,占公司总股本的1.68%。其持有的公司970.81万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19%,占公司总股本的2.15%。
8月4日,联创光电还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的公告》。联创光电及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中心”)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截至8月4日,公司及子公司逾期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本金合计5.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 10%。
上述逾期债务中,营销中心作为出票人及承兑人出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合计票面金额为1.65亿元,公司作为保证人。截至8月4日,公司为营销中心提供的担保逾期金额为1.65亿元。持票人之一重庆富民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已向公司出具《商业承兑汇票催收告知函》,要求公司履行连带兑付责任。
联创光电在公告中称,由于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逾期利息等情况,进而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同时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
由于公司为营销中心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可能存在因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 银行 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并对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目前,公司正在通过多种途径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筹措偿债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的偿债方案。同时,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尽全力保障生产经营,继续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值得一提的是,联创光电2025年年报被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众华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众华所指出,联创光电通过全资子公司营销中心开展经营业务,与该业务供应商存在预付款项的支付和部分退回情况,审计人员执行了查验相关合同、查验相关凭证、查阅公开信息等审计程序。联创光电表示相关业务涉密无法提供进一步审计证据,导致审计人员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以判断前述款项支付和退回以及业务合作的商业实质,因此审计人员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联创光电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确认和信息披露的影响。
8月4日,联创光电收报27.38元/股,涨1.26%,总市值123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