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关联交易傲农生物合计被罚565万元

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关联交易 傲农生物合计被罚565万元
2026年09月18日 19:4

傲农生物 (603363.SH)9月18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关联交易,公司及4名责任人合计被罚款56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6月17日, 傲农生物 披露新增诉讼、仲裁55笔,其中27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共11717.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3.29%。
2024年7月10日, 傲农生物 披露新增诉讼、仲裁50笔,其中38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共29566.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8.76%。
2024年7月29日,傲农生物披露新增诉讼、仲裁52笔,其中33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共20902.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1.54%。
2024年11月12日,傲农生物披露新增诉讼、仲裁91笔,其中59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共1146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2.78%。
2025年2月7日,傲农生物披露新增诉讼、仲裁71笔,其中49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共16871.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3.53%。
上述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的诉讼、仲裁合计206笔,涉及金额共9.05亿元。
此外,傲农生物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行为。2025年1月1日至3月26日,傲农生物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合计16046.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1.89%,公司迟至2025年3月28日才披露其中部分关联交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存在认错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傲农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吴有林(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彭江(时任副总经理、董秘)、苏明城(时任董事长)、杨州(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40万元、105万元、50万元、20万元罚款。
傲农生物方面表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应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25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缴款事宜,上述罚款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对公司本期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傲农生物方面称,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深刻反思,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