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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海南全款买房,因一字之差被纳入破产清算……


速读:此前,因合同房号与备案房号存在偏差,梅某的维权之路屡屡碰壁,一审、二审、再审申请均败诉。 2021年4月,企业破产管理人以合同标注房号不实为由,拒绝为梅某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还将案涉房屋纳入破产清算财产范围。 核查维修基金,锁定房屋权属。
环球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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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4:39

来源:海南特区报

2024年4月

市民梅某终于拿到

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

距离她签订购房合同、付清全款

时光已然走过17年

此前,因合同房号与备案房号存在偏差,梅某的维权之路屡屡碰壁,一审、二审、再审申请均败诉。绝境之中, 海南 省检察机关启动民事监督、深挖案件事实,依托三份官方原始档案还原真实交易全貌,成功纠正原审错判,帮她找回“消失的房子”。今年10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外披露了这起典型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完整办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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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槌

一纸存疑合同

女子陷钱房两空困境

2007年8月,梅某与海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购置当地某镇某街二期5栋407号房屋,并按照合同约定全额付清购房款项。购房后,梅某因故未及时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本以为静待办证即可安居,未曾想一场长达十余年的权属纠纷就此埋下隐患。

2019年,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21年4月,企业破产管理人以合同标注房号不实为由,拒绝为梅某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还将案涉房屋纳入 破产清算 财产范围。这意味着,倾尽毕生积蓄购房的梅某,即将面临房款两空的绝境。

“这是我一辈子的积蓄,几十年的心血眼看就要落空,当时真的走投无路。”万般无奈之下,梅某将最后的希望寄托于司法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对案涉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并判令开发商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

然而, 原审 审理仅拘泥于合同字面内容。 法院 一审认定,合同约定的“5栋407号房”,与梅某实际主张的房屋标的不符,因举证不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梅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 依法维持原判,后续再审申请亦被驳回。走完全部诉讼程序,梅某手中仅剩一份标注着“不存在房号”的购房合同,合法权益始终无法得到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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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细节破局:

合同小字拨开案件迷雾

三级诉讼全部失利后,走投无路的梅某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承办检察官秉持精准监督、为民履职的理念,全面调取原审全部卷宗材料,逐字逐句核查合同条款、梳理案件脉络,同时多次约谈当事人、实地勘查涉案小区现场,逐一排查案件疑点。

在反复细致的审查中,合同角落一行极易被忽略的备注文字,成为突破案件僵局的关键线索——“最终房产编号以房管部门实际测定为准”。

依托这一关键线索,检察官深度复盘案件细节,挖掘出此前诉讼阶段从未被关注的重要事实:2021年初,梅某已从小区物业领取了1栋407号房屋钥匙。不仅如此,办案团队进一步核查发现,梅某早已依法缴纳案涉房屋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完整留存了全套交易履约凭证,真实交易轨迹逐步浮出水面。

三份原始公档

完整还原交易真相

为彻底打破卷宗局限、还原案件客观事实,办案团队确立了“以行政备案档案、资金缴纳记录锁定真实交易关系”的办案思路,主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奔赴多部门调取核心原始档案证据。

调取规划档案,厘清房源真相。房管部门留存的建设工程规划资料明确显示,案涉小区二期5栋规划用途为三层商业建筑,楼栋规划中根本不存在407号住宅房号,直接证实合同标注房号为错误编号。

核查维修基金,锁定房屋权属。银行留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原始台账清晰记录,案涉小区1栋407号房屋的缴费业主为梅某,与当事人主张完全一致。

核验税务记录,佐证交易事实。税务部门留存的契税缴纳档案同样证实,梅某历年缴纳的房屋契税,对应房产地址为小区1栋407号。

来自房管、银行、税务,不同时间独立形成的三份原始档案,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

彻底查清案件核心事实:案涉楼盘并无5栋407号房源,开发商因销售营销临时编号与官方备案编号不统一,导致合同房号标注错误,梅某实际购置、履约缴费的房产,即为小区1栋407号房屋。

主题:梅某|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