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举报哥哥“冒名顶替上大学”疑案明日开庭母亲发声:两人系双胞胎,分别考取大学

红星新闻
2026-08-17 10:17
·四川
·红星新闻官方网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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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星新闻报道《一场“借名买房”风波,牵出兄弟反目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疑案丨红星深度》独家披露湖南唐氏两兄弟因借名买房纠纷引发弟弟唐一达(原报道化名唐向西)举报哥哥唐时达(原报道化名唐向东)冒用其名字就读湘潭大学一事,引发持续关注。 在此事件中,湘潭大学撤销唐时达学历的决定引发长达七年的多轮行政诉讼。2025年8月,湖南省高院以“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学校原决定以及一审、二审判决,责令学校重新作出决定。同年11月,湘潭大学再次以同样理由撤销唐时达的本科学历,唐时达再度起诉。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该案将于2026年8月18日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审理前夕,唐时达、唐一达两兄弟的母亲肖女士就二人是否是双胞胎、借名买房真相如何、唐时达是否冒名顶替唐一达就读湘潭大学等关键问题接受红星新闻新闻采访。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分别联系了唐一达和唐时达,就肖女士的说法进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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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举报哥哥“冒名顶替 上大学 ”疑案明日开庭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母亲发声:
两人是 双胞胎
分别考取大学,没有冒名顶替
在早前报道中,虽然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唐时达和唐一达的出生日期是同年同月同日,但对于两人是双胞胎还是仅为亲兄弟各执一词。唐时达表示两人是双胞胎;唐一达表示其比唐时达小一岁,仅是兄弟,不是双胞胎。
肖女士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称,两兄弟确为双胞胎。“当年我正值怀孕期间,和前夫闹离婚,前夫态度强硬,要求我引产,明确表示不愿抚养孩子,我执意保住腹中胎儿,动身前往姐姐家中暂住。彼时前往姐姐家需要五六个小时车程,中途还要走山路。赶路途中,我身体不适,在路上生下一对双胞胎。”
肖女士称,两个孩子降生后,自己在姐姐家住。“姐夫人很好,也有文化,就叫他取名,他就说干脆跟他一样姓唐,取名唐一达、唐时达,我同意了。”
肖女士表示,两人自出生起便使用该姓名,没有换过名字。因为自己离婚经济条件有限,将唐一达带在身边抚养,唐时达由姐姐、姐夫收养照料。虽二人同龄,但并未同年入学,唐时达由养父母安排提前一年入校,自己晚一年才送唐一达 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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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北京市二中院作出再审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对于冒名顶替当中出现的“唐时达以前叫潘涛、唐一达曾经叫过潘峰”一事,肖女士表示,兄弟两人从来没有叫过潘峰和潘涛,唐一达和唐时达是两人从出生就有的名字,没有换过名字。
在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中,唐一达实名举报唐时达“冒名顶替自己就读湘潭大学”。唐一达一方称,当年是唐一达考上湘潭大学,全家商议后让唐时达顶替名额入学,他复读一年才考上人大。
湘潭大学也是认定了这一过程,并由此引发了持续数年、历经多轮的行政诉讼。
对此说法,肖女士予以否认,称从来没有冒名顶替,两兄弟都是用自己名字分别考取大学。
肖女士说:“唐时达从小学、初中至高中全程正常就读,第一次应届高考凭自身成绩考取湘潭大学,自行完成录取、报到、在校学习全部流程,不存在任何顶替行为。唐一达晚一年参加高考,独立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兄弟二人各自考取院校,当年家中从未商量过互换学籍、顶替入学一事。”
至于借名买房事件,肖女士表示,由于年头久远很多细节记不清了,一切以法院生效判决查明的事实为准。据此前报道中再审生效判决查明的事实,终审法院认定借名买房合同成立且有效,但唐时达北京户口被注销,不具备过户条件,从而驳回唐时达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生效后,涉案房屋在此前已过户至唐时达名下情况下未启动执行回转,而是以唐时达对唐一达进行一定数额经济补偿的形式来解决。
同为亲生儿子,两个人从一母同胞走向互相举报、对簿公堂。多年家事纠纷让肖女士身心俱疲,肖女士形容自己的感受:“不死也脱层皮,很难受。”
对于自己是否参加8月18日的庭审,肖女士说:“我此前接受心脏手术,体内植入4枚心脏支架,还有抑郁症,行动受限,走路、上坡速度稍快或是情绪急躁焦虑时,身体就会不舒服,还没决定要不要参加庭审。”
唐时达:
认同母亲说法,从没冒名顶替
针对肖女士的说法,唐时达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认同:“我一直讲的就是事实,我们俩就是双胞胎,我是在我姨家寄养长大的,湘潭大学是我自己考取的,我没有叫过潘涛,也从来没有冒名顶替。”
针对其比唐一达早一年入学一事,唐时达说:“我们的经历引发外界关注后,也有观点质疑我们俩是双胞胎为什么不是同一年入学,也有媒体问过我这个问题。其实我和唐一达分别在不同家庭长大,我在我姨家也就是养父母家长大,唐一达跟着母亲,我的入学时间由我养父母决定,他的入学时间是我母亲决定,入学时间不一样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正如我母亲所言,我从来没有叫过潘涛,湘潭大学也是我自己考取的,从来没有冒名顶替过,我叫唐时达,我弟弟叫唐一达,都从来没有换过名字,我们的户口本等登记信息,从来都没有过曾用名,都只有这一个名字。”唐时达说。
“在湘潭大学给唐一达做过的笔录里,他的说法有很多都是矛盾的,包括湘潭大学提交给法院的认定我冒名顶替的言词证据,很多前后矛盾,完全不符合证据规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这正是湖南高院(2025)湘行再13号判决认定原决定‘主要证据不足’的具体原因。这些矛盾之处我在庭审过程中会详细陈述,公众也就能更加直观感受到。”唐时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