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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背债”骗局进化:从银行又盯上民间资金200万房产套出800万!


速读:去年9月和今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两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职业背债是重点打击方向。 “职业背债”骗局进化:从银行又盯上民间资金200万房产套出800万! 比如,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的一起“张某某、解某某合谋实施诈骗”的职业背债案例中。
“职业背债”骗局进化:从银行又盯上民间资金 200万房产套出800万! _ 东方财富网

“职业背债”骗局进化:从银行又盯上民间资金 200万房产套出800万!

2026年08月18日 14:51

作者:

安卓

  近年来,一种以“征信白户”为目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职业背债”骗局在全国多地蔓延。不法中介通过伪造材料、层层包装,将缺乏金融知识的普通民众变成“替罪羊”,大肆骗取 银行 贷款,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面对这一新型金融“黑灰产”,国家及各地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去年3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

  进入2026年,打击力度持续加码。多地金融监管局在近期发布相关风险提示、相关案例,或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

  “从今年的趋势来看,监管部门对于职业背债行为的打击面更广、力度更强,全链条打击态势明显。年内已经有不少通过融房、融车背债的相关人员被调查,其中不乏以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被立案侦查。”广东知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玉红对第一财经说。

   全国联动,打击成效显著

  去年9月和今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两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职业背债是重点打击方向。诸如首批发布的10个案例中,5个案例涉及“背债人”;第二批发布的案例中再度涉及招募“白户”实施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案。

  为进一步整治金融非法中介乱象,今年4月,两部门再度联合部署开展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

  地方层面,多地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形成行政稽查与刑事打击无缝衔接的工作格局。

  今年6月,四川金融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针对金融“黑灰产”线上化、团伙化、隐蔽化新特征,明确重点打击非法助贷、职业背债、恶意退保、资金洗白等违法业态,强化监警协同机制。

  吉林金融监管局与公安机关协同构建了“机制牵引、靶向施策、强基赋能、专班攻坚”四位一体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工作格局。202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黑灰产”案件75起,打掉犯罪团伙3个,批捕230人,涉案金额近7400万元。

  湖南省怀化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系列贷款诈骗案,铲除了一条利用职业背债人骗贷的黑灰产业链,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涉及贷款合同58笔,房产51套,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另外,2025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与市金融监管局密切配合,打掉了10个职业背债犯罪团伙,依法处理犯罪嫌疑人187名。

  同时,一批警示案例被公开发布,用于提醒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金融观念。

  河北金融监管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警惕“职业背债人”骗局的风险提示》称,张某受不法中介诱导,在自身无实际购车、买房需求和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却配合非法中介伪造贷款资料,先后向多家 银行 申请购车分期、按揭贷、装修贷等贷款,累计金额达数百万元。贷款获批后,张某仅获得少量好处费,所购车辆、房屋及贷款资金均由中介掌控。2025年起多笔贷款陆续出现逾期,张某个人征信产生严重不良记录,背负大额债务,且面临 银行 法律诉讼。

   民间资金卷入,操作模式出现新趋势

  在运作模式上,第一财经发现,职业背债多为团伙作案,整个链条上涉及操盘手、民间资方、介绍人、背债人等多方主体。介绍人负责寻找背债人,操盘手则引入资方出资,给背债人包装名下资产——除房产外,可能还会注册公司、伪造流水,之后再申请贷款。

  贷款发放后,部分用于偿还资方的垫资和利息,另外一部分给介绍人和背债人,其余部分则归操盘手。通常情况下,操盘手会归还半年到一年左右的银行利息,随后断供,多数背债人将会被起诉、执行。

  比如,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的一起“张某某、解某某合谋实施诈骗”的职业背债案例中。张某某就充当了操盘手角色,其雇佣了顾某某、李某某、徐某某等人,开设几十家空壳公司,通过短期缴纳公积金的方式包装“征信白户”人员的信贷资质,并伪造材料,向多家银行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申领信用卡后通过POS机刷卡套现。

  解某某则充当了介绍人角色,将于某某、刘某某、姜某某、彭某某等人招揽成为中介人员,四人通过各自渠道搜集介绍“征信白户”人员,将信息提供给解某某,并从中收取好处费。最终,张某某、解某某等人分别以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至2万元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随着监管部门对于职业背债链条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强,职业背债的操作模式出现了几个明显的新趋势。

  据贾玉红介绍,如今,职业背债操作模式更加隐蔽,资金来源和流向更加复杂,有不少不明真相的民间资金和房产卷入犯罪团伙的计划中。此外,贷款发放后,资金流转架构更加复杂,从形式上来看更加合规和真实,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实质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大幅增加了调查和定罪的难度。

  贾玉红说,比如,过去职业背债的受害人通常是银行,如今随着银行风控模型的持续升级,职业背债就盯上了民间资方。有些作案团伙打着过桥贷款的名义,以高额利息诱导资方出资,拿到出资后就失联,或是拒不履行约定清偿债务。很多民间资方本身是职业放贷人,自身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所以不敢报案,甚至不敢轻易起诉追偿。

  部分作案团伙给背债人包装名下房产以达到贷款资质,贾玉红说,其中,甚至出现一房多抵多贷的情形,同一套房子,以“借新还旧”的形式,利用时间差向多人借款。“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最终可能套出800万元。”贾玉红说。

  另外,贾玉红表示,如果背债不逃债,即背债人主动陷入巨额债务之中,并不会失联,也不否认债务的存在,这会导致公安机关立案困难,受害人即使拿到胜诉判决也难以追回损失。

   法律定性:责任分层与“刑民交叉”难题

  对于组织“职业背债”的中介、空壳公司控制人、信用“包装”人员,贾玉红认为,可能涉嫌的罪名主要包括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诈骗罪;洗钱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

  但对于“职业背债人”自身面临的法律风险,则要区分看待。贾玉红分析,从民事责任角度,背债人作为借款合同相对人、名义借款人,要对所背债务承担还款责任,包括本金、利息和违约责任,除非团伙其他人主动退赃填补银行损失,否则还款责任将长期存续。

  行政责任方面,背债人除了个人征信受到不良影响,还会面临失信联合惩戒、治安管理处罚等不利后果。

  刑事责任方面,背债人也可能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贾玉红强调,判断背债人是“受害人”还是嫌疑人,核心在于认定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 综合 判定。如果背债人明知整套模式,明知贷款资金并无真实、合理的用途而是由各方分赃,无还款计划,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和团伙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当被列为犯罪嫌疑人。

  上述上海三部门在联合发布的职业背债案例中也指出,要区分认定涉案“征信白户”的法律责任,对于明知是犯罪仍积极配合信用卡申领、提供资金套现、车辆购买、过户等行为的共犯,依法从严惩治;对于仅提供身份信息材料,没有参与犯罪主观故意的人员结合案情依法从轻处理,确保宽严有度,罚当其罪。

  由此可以看出,打击职业背债并非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涉及金融监管、刑事司法、社会信用体系和公众 教育 的 综合 性难题。当前多地围剿已经释放出强烈信号,但要从根本上遏制此类犯罪,还存在一些难点。

  贾玉红认为,其核心问题在于“刑民交叉”。一方面,现实中情况比较复杂,到底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刑民交叉”案件因兼具刑事违法与民事司法评价双重属性,其刑事追责与民事追偿的边界、顺位、效力历来是司法适用难点,这也增加了相关案件的刑事立案和追诉难度。“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细化监督规则等方式明确核心标准,办案机关也需要对涉案资金真实流向进行穿透式审查,锁定犯罪团伙非法占有资金的主观目的,才能刺破民事纠纷的面纱,进行刑事追责。”她说,既要贯彻落实刑法的谦抑性,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又要严厉打击金融“黑灰产”犯罪,这种复杂的局面对办案机关精细化、专业化办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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