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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审数据三点突出变化明确再融资新要求



速读:从2026年一季度发审情况来看,深交所受理、上会、终止、注册及发行等各项环节数据概况如下所示:。 资金流水核查是中介机构首发尽职调查的核心程序,但深交所在现场督导发现,部分中介机构存在忽视明显异常情形、对发现的异常情形未采取进一步核查程序、取得相关解释缺乏客观证据支持等核查不到位的情况。 一季度深交所合计受理3家IPO(主板1家、创业板2家),40家再融资(主板18家、创业板22家),重大资产重组8家(主板6家、创业板2家);
深交所发审数据三点突出变化 明确再融资新要求 _ 东方财富网

深交所发审数据三点突出变化 明确再融资新要求

2026年05月06日 08:29

作者:

赵昕睿

  深交所2026年第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于近日发布,今年前三月数据全貌也随之出炉。

  数据显示,今年 1-3 月,深市再融资从受理到注册生效等各项环节均领先于IPO和重大资产重组,延续了去年同期的主导格局。不过与2025年一季度相比,3项发审数据变化比较突出:

   一是再融资受理量增长最显著。 今年一季度深交所共受理40家再融资,较2025年同期相比增长22家。其中,主板与创业板各增加10家、12家。

   二是IPO终止数量明显回落。 虽然今年一季度再融资终止数量最多,但同期相比,IPO终止数量减少17家,变化最显著。

   三是IPO发行端收缩。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一季度IPO注册生效数量减少11家,对应融资金额减少31.63亿元,发行市盈率中位数、平均数均同步上升。

  发审数据显现变化外,继今年三大交易所推出再融资一揽子措施后,深交所也就市场主体关注的相关问题集中解答,明确相关要求。

   一季度数据出炉,深交所再融资领先

  从2026年一季度发审情况来看,深交所受理、上会、终止、注册及发行等各项环节数据概况如下所示:

  1.一季度深交所合计受理3家IPO(主板1家、创业板2家),40家再融资(主板18家、创业板22家),重大资产重组8家(主板6家、创业板2家);

  2.审议通过方面,一季度共通过7家IPO、8家再融资、3家重大资产重组。其中,仅1家IPO被暂缓审议;

  3.一季度深交所共终止审核2家IPO、3家再融资、1家重大资产重组;

  4.一季度深交所共报证监会注册IPO8家、再融资32家,重大资产重组4家;注册生效首发13家,再融资28家,重大资产重组4家;

  5.发行方面,一季度深交所共4家公司完成首发上市(主板2家、创业板2家),融资金额达56.45亿元,发行市盈率中位数为23.54倍、平均数为23.99倍。

  总体看,再融资从受理到注册生效等各个环节数据都占据主导地位。其中受理端不仅数量领先,也是同比增长最为明显的环节。

  IPO方面,虽然终止审核数量同比下滑,减少了17家;但在发行端可见仍有所控制,同比减少了11家。

   2起通报案例均存在资金流水核查违规情形

  本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深交所同步披露了2起通报案例,均指向资金流水核查问题。

  资金流水核查是中介机构首发尽职调查的核心程序,但深交所在现场督导发现,部分中介机构存在忽视明显异常情形、对发现的异常情形未采取进一步核查程序、取得相关解释缺乏客观证据支持等核查不到位的情况。

   通报案例一显示,发行人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形,且发行人对部分重叠主体购销金额较为接近, 因此被深交所重点关注。

  具体来看,报告期内,前述重叠主体中,存在三家公司及其关联方对发行人支付合计近1000万元销售回款,与发行人向三家公司及其关联方支付的合计近1000万元采购款存在金额、日期相同或相近等异常情形,但中介机构未对前述异常资金流水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通报案例二显示,发行人某核心人员向他人累计转账数千万元。 中介机构资金流水专项核查报告显示,前述资金主要用于其在发行人以外的其他投资事项。但核查工作底稿中未见相关投资协议等客观证据,以及对相关交易对方身份及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予以充分核实的记录。

  此外,部分董监高大额存取现、未充分获取资金用途的客观支持证据也未被充分关注,存在核查不到位的情形。

   针对再融资措施优化,深交所重点解答2点疑问

  今年一季度,三大交易所同步推出再融资一揽子优化措施,成为政策焦点。深交所在今年第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也针对市场主体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解答。

  再融资申报材料的财务数据更新要求是市场问询较多的问题。

  深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在申报再融资时,可以直接使用年报、半年报财务数据。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表应包含上市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年报或半年报,但无需更新到最近披露的季度报告。

  对于不同审核阶段,深交所也作出细化说明:申报受理阶段,上市公司披露季度报告或临时公告的,如涉及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或季度财务数据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应报送专项核查报告,对相关事项对本次发行的影响进行说明,由保荐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审核注册阶段,再融资申请文件的更新则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等相关规则要求执行。

  市场关注度较高的再融资预案披露规范,深交所则明确了三大重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以及上市公司合规性核查报告。

  针对合规性核查报告,深交所要求中介机构重点核查四类情形:

  一是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或公司治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是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深交所同时强调,上市公司合规性核查报告应当作为备查文件,随再融资预案公告一并提交。核查报告应当对上述事项是否影响发行条件出具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文章来源:财联社)

主题:数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