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控烟如何走出“边界地带”困局?
公共交通控烟如何走出“边界地带”困局?
公交站台等车、高铁站台候车时常被二手烟包围,劝还是不劝?罚还是不罚?谁来管、谁能罚、怎么罚?这些看似发生在公共交通空间里的“小事”,正在成为城市控烟治理中的一道难题。
6月12日,公共交通工具及等候区域控烟工作研讨会在深圳前海举行。与会专家围绕公交站台、铁路站台、高铁候车区、机场、口岸等公共交通场景中的控烟难点展开讨论,试图给出答案。
与会专家指出,公共交通控烟已经不是“该不该禁”的问题,而是“怎么真正落地”的问题。
公共交通控烟的边界正在延展
公共交通场景为什么要严格控烟?答案首先是健康风险。
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区域人流密集、停留空间有限,吸烟者和非吸烟者很难完全分离。公交站台、候车大厅、高铁站台、口岸、机场出入口等区域,一旦有人吸烟,周围乘客往往只能被动暴露在二手烟中。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李可薇指出,二手烟没有安全暴露水平,通风、过滤、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区等方式,都不能有效消除二手烟危害。“除了100%全面控烟以外,其他技术方案都无法保证公众真正免受二手烟危害”。
据李可薇介绍,国际控烟实践正在从公共交通工具内部,进一步拓展到室外公共交通等候区域。也就是说,控烟不应只停留在车厢、候车室、航站楼等传统室内空间,公交站台、排队等候区、交通枢纽出入口等室外或半开放区域,也正在成为无烟治理的新重点。
过去,一提到公共交通控烟,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车厢里、机场航站楼、地铁站里不能吸烟。
但这次研讨的重点恰恰是“边界地带”:公交站台算不算禁烟区?高铁站台到底是等候区域还是乘降场所?网约车候车区能不能管?半开放的口岸架空层算不算室内空间?
国家层面立法仍是根本之策
高铁站台控烟难,表面看是现场没人罚,背后其实是法律衔接和执法授权问题。
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青斌指出,在国家法律层面,对于交通工具吸烟规定仍然比较欠缺,地方实践已经明显走在全国立法前面。一些城市已经通过地方控烟法规把公共交通等候区域纳入禁烟范围,但铁路系统属于垂直管理,地方立法如何与铁路管理体系衔接,仍需要进一步明确。
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副秘书长杨杰认为,未来立法应尽可能具体、明确,直接列出高铁站台、普通列车站台等禁止吸烟场所,避免因各种概念争议,导致执法迟迟无法落地。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杨寅提出,深圳可以利用特区立法权,为铁路站台控烟探索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路径。同时,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实施,也为地方政府依法监督垂直管理部门执法工作提供了新的制度工具。他认为,在暂时难以一步到位开出罚单的情况下,深圳完全可以先把宣传、取证、劝诫、禁烟标识、戒烟服务等基础工作做实,再逐步拓展执法路径。
华东交通大学铁路法治研究院院长朱新建建议,可以通过设计常驻协调机制、开放地方执法人员进入站台配合执法等方式,逐步破解多头管理和无人负责的困局。
控烟要有可执行性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控烟纠纷在一线城市和人口密集交通场景中越来越容易引发舆情。有人在公交站台、站前广场、候车区吸烟,旁人劝阻后发生争执甚至肢体冲突,这类事件并不鲜见。
与会专家认为,这背后反映的是公众健康权益意识提升与现场治理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一方面,越来越多市民不能接受在公共交通空间被迫吸二手烟;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清晰的禁烟边界、明确的管理责任和有效的执法响应,控烟压力就会转移到普通市民身上。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控制吸烟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德认为,公共交通控烟不能只依靠群众监督和个人劝导。要减少冲突,就必须把责任体系、现场管理机制和执法托底机制建立起来。应把铁路站台和高铁候车区域作为重点突破口,进一步明确禁烟范围、管理责任、执法主体和处罚依据。
陈德建议,应在公交站台、机场、口岸、网约车候车区等投诉高发场景中,建立更加清晰的现场治理标准。通过醒目标识、地面划线、拆除烟具、广播提示、志愿者劝导和投诉闭环,提高控烟规则的可见度和执行力。
当下,从公交站台到高铁站台,从候车大厅到口岸通道,公共交通空间中的“烟味难题”已经摆上桌面。如何让控烟要求不只写在纸上,而是真正落到每一个站台、每一处等候区,将成为下一阶段城市控烟治理必须回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