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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去年先行调解成功3002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24.86%——以调代判,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速读:座谈会上,该院发布了12起广州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典型案例,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等主要知识产权类型,均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及广州基层法院、调解组织的一线调解实践,集中体现了当前知识产权多元解纷的积极探索。 批量诉讼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8月2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召开调解工作座谈会。 同向发力,促成双方达成授权。
2026年08月26日 15:14

  本报记者 姜旭

  2025年先行调解成功3002起案件,调解成功率24.86%;全年识别上百批次、3000余件批量案件,超过2000件达成和解,批量诉讼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8月2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召开调解工作座谈会,全面梳理该院近一年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座谈会上,该院发布了12起广州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典型案例,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等主要知识产权类型,均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及广州基层法院、调解组织的一线调解实践,集中体现了当前知识产权多元解纷的积极探索。

  同向发力,促成双方达成授权

  辞某公司经授权取得《汉语大词典》《辞海》等经典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其发现读某公司未经许可,在学习机“词典速查”应用程序中大量抄袭《汉语大词典》的词语释义、例证等内容,遂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24万元。

  法院经审查发现,双方存在资源互补基础:辞某公司手握权威版权内容却缺乏数字化传播渠道;读某公司拥有成熟的硬件体系和海量用户,但亟需正版内容支撑产品升级。随后,法官团队与特邀调解员分工协作:法官专注释法说理,向读某公司阐明侵权性质及法律后果,促成双方就侵权事实达成共识;调解员则从商业利益出发,引导双方将谈判重心从“追究过往侵权”转向“构建未来合作”。

  在法商结合的推动下,双方就合作期限、授权范围、费用标准等核心条款细致磋商,在开庭前夕就侵权赔偿一次性协商解决,并同步达成其他地区关联诉讼的一揽子方案。读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辞某公司申请撤诉。此后,双方合作持续深化,授权内容扩展至《辞海》,预装正版内容的学习机数量从50万台增至100万台。

  据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南沙法庭法官蔡健和介绍,该案跳出“侵权诉讼即零和博弈”的传统思维,法官与调解员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将法律释明与商业撮合有机结合。通过将过往侵权赔偿与未来版权授权捆绑处理,让权利方获得持续收益、使用方取得合法内容,完成从对立到共生的跨越。开庭前化解千万级标的纠纷,有效降低了企业解纷成本。

  以调代判,化解百余件专利之争

  美某公司诉称,张某曾在其处任研发工程师,从事洗碗机及其分系统的研发工作。张某离职后一年内,慧某公司便申请了百余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均包括张某。美某公司认为,上述专利系张某离职后一年内所作,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权利应归美某公司所有,遂起诉26案,涉及超百件专利权归属。

  法院受理后,将案件委派给常驻特邀律师调解员开展调解。律师调解员凭借其法律专业背景,迅速梳理出争议核心:两被告虽有和解意愿,但因专利数量众多,博弈复杂——高价值专利双方争抢,低价值专利双方均不愿承担年费,调解多次陷入僵局。律师调解员采用“促进式”调解方式,运用专业知识向双方分析各专利的技术价值和法律前景,引导双方不断提出新方案,在对方方案基础上持续协商。历经5个月的多轮调解,双方最终就百余件专利的归属、维权费用承担等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原告申请撤诉。

  据该案调解员蔡新蕾介绍,该案展现了常驻特邀律师调解员在批量技术类案件中的独特价值。面对超百件专利的价值差异,律师调解员引导双方动态博弈、逐轮趋同,打破了“高价值争抢、低价值推诿”的分配僵局。一揽子协议同步解决26案争议,避免了旷日持久的诉讼拉锯。

  以行代罚,侵权人转身为志愿者

  东莞某公司与杨某曾存在长达18年的雇佣关系,杨某从普通员工成长为研发负责人。离职后,杨某未告知原公司即入职竞争对手处。东莞某公司指控杨某在职期间将核心模具技术资料及经营信息发送至个人邮箱,请求判令赔偿300万元。

  本案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杨某坚持不承认侵权。庭审中,法官敏锐发现原告的目的更多是希望杨某认识错误,而杨某对原公司亦有深厚感情。法官从“法、理、情”三个维度入手,既让杨某认识法律风险,又引导原告思考更有意义的方案。经多轮背对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杨某书面道歉、5年内不得入职竞争对手、销毁所有资料、向慈善机构提供不少于24小时志愿服务、以原告名义向慈善机构捐款1万元。

  据该案调解员韩双介绍,该案打破常规,创新采用“公益代偿+志愿服务”模式,将赔偿金转化为慈善捐款,将侵权人转化为志愿者,在承担责任中重塑价值观。充分考虑双方18年雇佣关系的情感基础,实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双方事后均寄来感谢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院校联动,划清实验数据权益

  2013年,陈某乙考取陈某甲的博士生,2017年因故申请更换导师为李某,2018年以李某为导师完成博士论文。2025年3月,陈某甲提起诉讼,主张陈某乙未经同意在论文中使用其在实验室期间产生的数据,要求删除相关数据、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主动向高校调取授予博士学位的会议材料,全面了解纠纷始末。法院邀请前导师、学生、后导师“面对面”沟通,在出示论文正文及致谢部分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三方意见。经法院主持并邀请高校人员共同参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数据归属。纠纷化解后,法院向高校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转导师工作机制及知识产权教育规范体系。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邹宇婷介绍,本案是因转导师过程中数据权益划分不明引发的罕见纠纷。法院主动邀请高校人员参与调解,以确保视角多元化;纠纷解决后,通过司法建议推动高校完善制度,从源头预防类案发生;以1元精神赔偿诉求背后的权属争议为切入点,保障了科研智力成果权益。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在调解主体、方式、效果等方面各有特色。调解主体既有法官与调解员同向发力,也有常驻调解员、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室、特邀调解组织各展所长,形成多层次解纷力量。在调解方式上,以判促调、打包调解、巡回审判就地解纷、线上同步调解、中立评估等多种模式灵活运用。接下来,我们要继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调解工作放到服务创新驱动、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大格局中去考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峻介绍。

(编辑:刘珊 实习编辑:蔡友良)

主题:双方|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辞某公司|常驻特邀律师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