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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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定向增发
皖维高新本次定向增发的原保荐机构为华安证券,但省国控集团直接持有华安证券24.18%的股份,系其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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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华安证券控股股东(省国控集团)持有皖维高新的股份已超过7%,华安证券不再具备独立保荐皖维高新本次定向增发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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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股份
根据重组方案,皖维高新的直接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变,但皖维集团将持有的皖维高新15%股份无偿划转至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控集团”)持有,且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另通过皖维集团间接持有皖维高新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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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皖维集团所持皖维高新15%股份的过户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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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皖维高新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尽快选聘新的保荐机构,再次启动定向增发的申报工作,通过权益融资保障两大战略项目顺利落地,进一步筑牢产业链竞争壁垒,推动公司向高端新材料企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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