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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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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2026年5月19日,李某乙患心肌梗死于家中死亡,后事由李某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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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根据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李某乙系陕西省蓝田县蓝关街道冯林寨村一组村民,其终身未成家无子女,父母已去世,一直随其侄子李某甲一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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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乙生前由其侄子李某甲担任监护人照管其生活,生养死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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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日,蓝田县某街道办事处、某村民委员会、李某甲、李某乙签订《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委托照料责任协议书》,确定李某乙为特困供养对象,由其侄子李某甲作为监护人照料其日常生活,此后,李某乙一直由李某甲作为监护人照料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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